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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市体育局贯彻"以奥运带全运,以全运促奥运"战略,强化组织领导和目标管理,注重训练质量和效益,竞技体育总体实力进一步提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简称十运会)上,上海体育代表团651名运动员参加29个大项256个小项的决赛,共夺得奖牌118.5枚,奖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均名列全国第三,参赛人数和参赛项目,创上海参加历届全运会之最。"十运会"期间,上海运动员198人次接受兴奋剂检测,无一例呈阳性。代表团获得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体育道德风尚奖。
上海运动员在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等最高级别比赛中,共获得7枚金牌、5枚银牌、7枚铜牌。
全年新建社区公共运动场41个,健身苑6个、健身点203个,市民健康体质监测站17个(其中国家财政投资建设1个)。市第十届全民健身节有40万余人次参与,举行较大规模活动100余次。在全国性群众体育"争先创优"活动中,全市40个单位、37名个人、22个全民健身站点、10个优秀全民健身家庭、5个优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1个体育公园,受到国家体育总局表彰。
市体育局鼓励各区县与外省市联办运动项目,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年内有12个区县分别与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部队联办20个后备人才培训基地。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模式引进人才。年内共引进外省市优秀运动员71人,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11人。为1100多名运动员申报互助保险,为11名前世界冠军申办国家医疗补贴。全年安置退役运动员40多人,安置率达99%;为40多名退役运动员办理自主择业手续。
以体育大赛为牵引,通过深化场馆、企业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建立重大体育赛事联席会议制度,探索赛事的组织方式和办赛模式。全年承办国际国内赛事92场次。成功举办第十六届国际体育博览会。大型赛事和活动产生的经济联动效应和社会效应,为展示上海城市形象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直属场馆改革发展的意见》,启动新一轮直属场馆改革。制定下发《上海市加强职业足球俱乐部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形成《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加快直属体育场馆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市体育局系统事业单位改革调研报告》。上海市体育局被评为全国体育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全年市财政预算投入体育事业经费30468万元,比上年增长11%。追加"十运会"奖励经费9714万元。体育彩票公积金投入4638.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安排经费7000多万元。全年共接待147个国家和地区的88批体育代表团,共5969人;出访1391人。(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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