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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鉴 >> 上海年鉴2006 >> 二十九、科学技术 >>


(七)人才培养

       

【概况】  2005,上海发布首批《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上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共同下发《关于加强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上海科技界选拔领军人才33,占上海首批选拔的市级领军人才总数的33%。新增设资助企业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的青年科技启明星B类计划和优秀学科带头人B类计划,年内分别资助企业科技人员40人和19人。实施各类创新人才培育和培训计划,培训集成电路设计、多媒体、软件质量、纳米材料测试等新兴产业紧缺人才3016人。新增两院院士15,其中中科院院士11人、工程院院士4;新增"937"首席科学家6,上海共有首席科学家37人次。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人数新增22,累计189人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占全国总数的13%28人入选2005年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2人被授予2005年度上海市科技功臣奖。有8人获得何梁何利基金奖。6人获得第五届上海市自然科学牡丹奖。10人被评为第九届上海科技精英。(柯委)

 

【实施《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2005,市政府启动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该基金主要来源于市政府财政专项拨款,资金规模为1.5亿元,3年实施,每年5000万元,同时鼓励上海市高等院校、区县政府出资配套,并吸纳社会资助。基金主要分"种子资金""创业资金"2种类型。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和市工商局是创业基金主管部门,并联合设立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负责创业基金年度计划安排、立项审批、监督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定资金具体管理办法。该"基金"面向全市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届毕业生(含毕业阶段在校生和离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硕士、博士生及其所创办的企业,以及上海户籍外地高校毕业的专科、高职、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凡符合创业基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大学生按要求提供相应申请材料,经所在学校校内主管部门推荐(需盖公章有效),向委托机构提出申请,常年受理。6,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实施。(柯委)

 

【启动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  (参见第59页【实施"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

 

【中国(上海)高技能人才实训中心成立】  517,中国(上海)高技能人才实训中心揭牌成立,标志着"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正式启动。该培训工程涉及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7个省、直辖市和苏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城市。上海将率先依靠一批面向社会、高技能的公共实训基地,建立与企业生产紧密结合的高质量技能人才评价和鉴定新体系。(柯委)



上一页:(六)科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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