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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5年,全市人工煤气、液化气用户分别为236.5万户和253.9万户,比上年分别下降7.8%和增长1.2%;天然气家庭用户达到186.4万户,比上年增长31.6%;全年人工煤气供应总量22.86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6%;天然气售气量17.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78%;液化气销售45.3万吨(其中车用气7.5万吨)。天然气主干网内外环连通线(9标延伸段)、11、12、14、17和18标段如期建成通气,北郊环宝山段(13标)已全线贯通;石洞口煤气公司油改气项目和滩涂围填工程如期完成。燃气集团相继推出燃气窗口代收各类公用事业费、小区燃气管道监护电话申请服务、手机短信办理液化气送瓶业务和单位用户业务周期缩短等便民举措。燃气行业被市文明委命名为2003-2004年度文明行业,实现"两连冠"。在全市行风测评中,燃气行业总评分为91.70分,比上年提高3.18个百分点。在全市13个区建立安全用气协作网络,积极开展创建"安全型社区"活动。通过市、区县政府、企业的补贴,优惠政策的鼓励,全年燃气空调通气使用达到181台,总制冷量17万余千瓦,超额完成新增150台燃气空调的年度发展目标。加大管线巡检保护力度和对占压管的整治力度,全市占压管隐患从1036处减至857处,大治河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年内,燃气行业颁发6个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签发,4月颁布实施《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7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授权和监督管理程序》,8月1日起实施《分布式供能系统工程技术规程》,9月15日起实施《上海市液化石油气气瓶标记和充装管理规定》和《上海市燃气安全检查和送瓶服务规定》,10月1日起实施《燃气设施检查井盖标准》。年内上海燃气部门加大对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销售液化气和燃气器具的打击力度。全市行政立案131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84份,取缔非法经营窝点252个,没收非法物品9402件,查获涉案车辆83辆,处罚金额61.4万元。(万丽娟)
【实施《上海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授权和监督管理程序》】 《上海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授权和监督管理程序》,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程序"是上海市首部有关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25条,其内容涵盖全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管理部门、授权方式、授予程序、条件、指标、协议基本内容及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监督管理形式、监督检查方法等。该"程序"实施后,对全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起到规范管理作用。
【211家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 上海市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211家企业,从10月10日起向社会作出三点服务承诺:(1)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即时受理,约时不误;(2)公开收费标准,上门安装维修出示价目表,未出示价目表的,用户可以拒付一切费用,价目表内容必须包含主要零配件价格、上门费、工时费、企业监督电话和企业盖章等要素;(3)燃气器具维修后,发生同类故障再次维修的,3个月内免收一切费用,6个月内免收材料费。(万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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