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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围绕全市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年内,召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9次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思想建设,改进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履职实效。发挥市人大在制定"十一五"规划中的职能优势,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推进规划的不断完善。推进科教兴市主战略的法制化进程,完成促进主战略实施的地方立法框架研究,提出分阶段实施的立法建议。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企业名称登记、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等难点问题开展立法,提高法规条文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年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5件,通过有关法律性问题的决定2件。对科技进步、食品安全、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对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监督,预算监督、司法机关监督等工作得到加强。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0个专题报告和汇报。发挥人大信访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全国人大信访交办件的办理,全面落实"百分之百交办、百分之百有回音"的工作目标。依法决定任免8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市科委主任、市民政局局长、市建设交通委主任、市审计局局长开展述职评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办理大会主席团交付的19件代表议案,交付有关机关办理代表书面意见764件,组织更多代表参与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开展10次"人大网议日"活动,坚持人大代表参与人大信访的制度。8月,市委下发《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年内,市委批转中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并要求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二是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上海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年内,还制定5个配套性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上海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充分发挥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作用的若干意见》。(李刚 乐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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