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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鉴 >> 上海年鉴2004 >> 三、上海市人民政府 >>


(二)重要政事及决策

       

【颁发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的管理办法和若干政策意见】4月,市政府发布《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办法》明确,黄浦江两岸的开发应当根据黄浦江两岸功能转换、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实行统一平衡、综合平衡、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原则;黄浦江两岸规划(包括黄浦江两岸总体规划,核心区、协调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调整和修改,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规划;市黄浦江两岸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黄浦江两岸开发区域范围内的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5月,市政府印发《关于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的若干政策意见》,《意见》指出,黄浦江两岸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开发,严格规划控制;要集中力量,推进北外滩—上海船厂、十六铺—东昌路地区、杨浦大桥地区、南浦大桥地区等四个重点区域开发;以沿江各区政府为主,按照规划要求负责推进各行政区域内黄浦江两岸的开发工作;沿江各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居民和单位的动拆迁。(萧明)

【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5月,市政府就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深化农业税改革,对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4000元以下和在4000~6000元的农户,分别予以暂缓征收农业税、暂减半征收农业税,同时规范农业税征收;继续加强对涉农负担、财政利税支付资金和执行税费改革政策的检查,建立健全税费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萧明)

【颁发《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若干意见》】4月,市政府下发《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从根本上保护郊区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大多数农民的意愿,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农民三者的利益关系,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支持和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坚持依法办事和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近郊、远郊第二轮土地延包的不同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萧明)

【建立促进就业责任考核体系】3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本市建立促进就业考核体系的通知》,明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区县每年新增(净增)就业岗位、有关委办局新增就业岗位和控制国有企业减员规模的情况;各区县政府开展就业托底的工作情况,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的情况;各区县强化就业服务的情况;各区县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就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情况。同时明确,每年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和综合评估;市政府将对工作完成好的区县和委办局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完成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责任。(萧明)

【实施《上海市灾害事故紧急处置总体预案》】10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灾害事故紧急处置总体预案》。该预案体现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分级管理、平战结合的原则,旨在推进组织整合、信息整合和资源整合,建立灾害事故紧急处置指挥体系、保障体系和防范体系,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程序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的目标,形成“测、报、防、抗、救、援”为一体的城市综合减灾和紧急处置工作机制。(萧明)

【公布第三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8月,市政府公布全市第三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经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决定,全市第三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5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75项。在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供配电贴费年度使用计划及减免审批、高校参加招考的审批、市场登记审批等等;在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包括机动车停放收费审批被并入“机动车检测、停放审批”,高新技术成果孵化项目用地享受财政优惠政策的审批被并入“高新技术成果孵化项目享受财政优惠政策的审批”,进出口许可证核发中配额部分不作为行政审批等。(萧明)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鉴于7月1日凌晨正在施工中的轨道交通四号线越江隧道区间联络通道工程发生的塌方事故,7月5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强调,要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重点,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检查,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对事故的查处力度;强化检查,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8月21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15个部门和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的《关于本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在10月底前,全市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以及其它相关领域开展安全整治,并由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检查和抽查,以保证整治取得实效。(萧明)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药品放心工程】从8月起,全市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药品放心工程。食品放心工程主要是着力于种植养殖业的标准化建设,从源头控制食品的污染源;严格许可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以龙头管源头,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和严惩制假售假的窝点。药品放心工程要加大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开展对集贸市场销售的中药材、饮片及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以及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严格药品审批和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制剂行为,从源头确保药品质量;按计划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实施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各级医疗机构药房;继续推进农村用药安全监管和建设。(萧明)

【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购房贷款贴息政策】10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对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实行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从6月1日起,凡以贷款方式购买上海市一套自住中低价位商品住宅(包括二手房),且购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财政局每年年初公布的标准(2003年为13250元),并按规定向上海市财税机关申报个人收入并作出诚信承诺的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中低价位的商品住宅要求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500元,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二手房要求总价不超过25万元。凡购买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000元,单价在3000~5000元的商品住宅,以及总价不超过25万元二手房的家庭,最高可分别享受购房贷款15%、10%和5%的贴息。享受时间为2003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萧明)

【发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细则】9月,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细则》。该细则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上海市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患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该细则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报告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理、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的职责。(萧明)

【实施《2003~2004年本市餐饮等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计划》】7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制定的该计划。该计划提出,要实现一个目标,即全市的餐饮和学生集体供餐行业以及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做到“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环境整洁、管理科学、操作规范”;实施2项制度,即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食品卫生监督等级和计分管理制度;突出3个重点,即改进硬件设备设施、严格准入要求,建立长效管理体制,提高人员培训;落实4项措施,即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加强法制和标准化建设,强化食品卫生监督职能,增强市民自我保护意识。(萧明)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减少全市性大会的意见》】12月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减少全市性大会的意见》。该《意见》提出,每周四为市政府领导的下基层“调研日”,原则上不安排会议;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安排全市性的大会;凡需要传达和部署到基层的工作,一般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控制会议规格,减少领导陪会现象;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全市部署性大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交流发言一般不超过15分钟。(萧明)

【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第十五次会议举行】(见第208页【召开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第十五次会议】)

【完成2003年12件实事项目】年初市政府确定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12件实事项目,到年底已全部完成,有的还超计划完成。具体为:(1)完成17家市级医院急诊室改造,改善市民就诊条件;对40所乡镇卫生院实施标准化建设,为市郊群众提供综合卫生服务。(2)竣工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101.9万平方米,为市民提供合适的房源。(3)撤销了19条道路上影响交通的537个停车泊位,完成《上海市区路内停车规划》。新辟、调整12条公交线路,缓解了边远新村小区居民出行困难。(4)增加就业岗位46万个,为计划的115%,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促进就业机制。(5)在奉贤、金山、南汇、崇明各建一所寄宿制高中,提高市郊教育质量,这些寄宿制高中已按年度计划完成主体结构。(6)为10.49万户老式住宅楼增添消防安全设施,为年计划的116.6%,将保障居住安全。(7)推进残疾职工社会保险纳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完成无障碍设施改造262个,为计划的119%。(8)启动实施“百万家庭网上行”计划,对15.99万社区居民进行信息化培训,为年计划的160%。(9)建设社区废品回收利用交投站152个,为计划的117%;完成分拣站项目,实现了选址规划、企业主体、征地资金、建设场地“四落实”。(10)新建生活垃圾小型压缩机、综合处理站共50座,改善居住区环境质量。(11)在社区建设40个老人日托机构、120个老年活动室,为计划的120%;新增养老床位2800张,为计划的112%;扩大为老关怀服务援助系统,用户达到2万户。(12)配合苏州河治理,完成漕河泾(闵行段)、张家塘(闵行段)、蒲汇塘(徐家汇段)、走马塘河道的综合整治,提高了水环境质量。2003年是市政府坚持为民办实事的第十八个年头,市政府首次对实事项目的成效进行社会评议。评议结果显示,市民对实事项目的认同率达到93%,满意度为79分。(萧明)

[整治后的蒲汇塘原生态护岸一角(许政泓摄)]

 

·专文·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和关键环节。近年来,上海按照“弱化、强化和转化”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取得重要进展。

1.政府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按照强化综合管理职能,弱化行业管理职能的原则,完成2000年开始的市、区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35%。初步理顺水务、信息化、知识产权、港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体制。2003年,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要求,按照国务院机构调整情况和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对相关机构进行调整和职能整合,组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经过调整,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5个,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进一步合理化,综合调控职能和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2000年4月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就提出要减少微观审批事项,完善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建立健全审批监督制度,提高工作效率。2000年12月成立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集中清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场取向”、“重心下移”、“强化监管”原则,在企业设立、年检、房地产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创新制度,改进审批方式,改革全面推开。2002年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同时选择部分区和工业园区,推进综合改革和各专项改革,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2003年,改革不断加大点上突破力度,探索建立新的管理机制,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加强监督制约,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经过3次集中清理后,上海市原有行政审批事项2027项,共取消、调整1056项,总体改革率为52%;实际取消(包括取消、归并、不作为行政审批事项)共812项,取消率为40%。在浦东新区、长宁、闵行和松江等区实行审批改革综合试点,在张江高科技园区、外高桥保税区实行企业设立直接登记、告知承诺制等专项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审批方式和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促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以审批为特征的政府管理方式开始转变,同时增强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3.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政府经济管理实现从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需要行业协会有大的发展,逐步改变其政府的附属角色,并承担起应有的行业自律管理职能。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上海市积极推进行业协会的脱钩改制工作。针对行业协会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适用法律法规的空缺,2002年颁布《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和《关于本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成立上海市行业协会发展署,负责对全市行业协会发展和改革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在体制构架上有利于打破行业协会的部门隶属格局,实现政会分离。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总的考虑是以增量发展促存量调整,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充实职能,规范运转。至2003年底,上海市原有132家行业协会已基本完成脱钩改制和清理整顿,同时在信息业、新兴制造业、金融业、现代流通业、现代农业、文化产业等优势行业、新兴产业和入世相关领域培育发展一批行业协会。通过改革发展,行业协会的服务、代表、协调、自律等功能不断强化,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设社会诚信体系以及推进知识产权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4.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方面,2001年上海市开始在教育、科技、劳动保障和农业等4个部门试编部门预算,2002年扩大到全部市级预算单位,2003年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工作,通过全面推行综合预算、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追加审批等措施,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方面,1999年上海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中试行国库集中支付,2003年成立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试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试点。政府采购方面,199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政府采购制度,从2000年起,市级政府采购范围从原来以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单位为主扩展到绝大部分预算单位,区县一级开始推向街道、乡镇。通过这些改革,财政体制向公共财政预算过渡,市政建设重点向公共项目投入,政府管理逐步收缩到社会公共事务,各类各项社会事业突出公共利益。

5.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清理、修改、废止一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政府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了加强文化领域经营及其相关活动的管理,2000年成立的文化稽查总队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分别在文化领域行使综合执法职责。同时,成立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黄浦区、徐汇区和浦东新区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并逐步推行到全市10个区。2003年成立文化管理行政执法局,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政府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推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得政府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管理职能从注重管理向注重服务转化,从抓企业转向抓公共事务;监管手段由单一的、行政的向综合的、法制化的方向转变。(卢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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