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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3年,全市80个区县和部委办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5050件(人次),其中受理来信319441件,接待来访305609人次(其中集体上访7313批133792人次)。市信访办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7448件(人次),其中受理来信81513件、接待来访54633人次(其中受理集体上访1405批31253人次),受理电子邮件14480件、受理电话6822件(第四季度)。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市信访办工作汇报。会议明确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在区县、在基层。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切实维护大多数老百姓的利益,充分重视、解决有关动拆迁、国有企业改革、农村征用土地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薛秋芳)
【推广卢湾区“三会”制和信访代理制】1月8日,市信访办在卢湾区召开上海市街镇信访工作交流会。会议充分肯定卢湾区“三会”制(矛盾协调会、决策听证会、政务评议会)和信访代理制的做法。刘云耕在会上强调,要赋予街镇更多的牵头权、协调权、处理权,充分发挥街镇的作用,使信访事项的处理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薛秋芳)
【开展“探索信访工作新路子、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大讨论】按照陈良宇4月7日到市信访办调研时提出的要进一步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的要求,市信访办于4~11月开展了“探索信访工作新路子、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的大讨论。讨论活动按照“提高信访工作的有效性,推动疑难信访事项的有效化解;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指导,加强信访信息工作;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确保信访渠道畅通;依法规范各级信访部门的工作和信访人的行为”四个议题,通过四个阶段进行。各级信访部门和广大信访干部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讨论活动。市信访办通过《上海信访》、《信访动态》等及时宣传、报道讨论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薛秋芳)
【《上海市信访条例》修订】(见第53页【修改上海市信访条例】)
【开展群众重复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6~12月,市信访办开展群众重复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切实做好群众重复上访专项化解工作的通知》。市信访办对全年重复信访事项进行梳理,列出重复疑难信访事项共395件,分别向59个责任单位进行通报。通过专项治理,解决群众重复信访特别是重复集体上访和上访老户反映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薛秋芳)
【集中化解动拆迁疑难信访矛盾】6月,各级信访、督解部门会同建委、房地等部门梳理、排摸343户动拆迁信访老户,市、区两级分别成立督促化解动拆迁矛盾工作组,专人负责,跟踪督查。经过3个月艰苦工作,解决170户问题,占49.6%。10月,又对矛盾特别复杂、历经多年未能化解的268名动拆迁重点上访对象的问题,逐一进行全面调查和复核。至2004年3月底,召开信访调查会232次,解决了30个老户的问题。(薛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