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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2年,全市公安机关以构建现代警务机制为主线,着力提高应急反应、治安防控和打击犯罪的能力,以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和民警岗位责任制为抓手,基本实现市委提出的提前半年社会治安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目标。加强隐蔽战线斗争,挫败了境内外敌对分子的各种阴谋渗透活动。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以建立反恐怖协调机制为契机,大力加强各项反恐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继续深入开展“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斗争。全市破获刑案38226起,其中八类案件3068起,全年刑事案件和八类案件破案率分别比上年提高2.1和2.5个百分点;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916起,挽回经济损失近1.86亿元。全面推进“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条战线的斗争。严厉打击“两抢”、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两抢”和盗窃两类案件发案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9.5%和4.2%。开展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组织开展夏季治安、集贸市场和加油站、“扫黄打非”、旅游市场打假打非等专项整治行动。对新排摸出的51个市、区两级治安复杂地区进行整治,4~10月,上述治安复杂地区发生的刑事案件、八类案件和入室盗窃案件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29.2%、36.9%和38.1%。开展摩托车专项治理,强化打击和防范利用银行账户实施犯罪活动工作,加强对手机市场的规范管理。圆满完成中共十六大、第三十五届亚行年会、第七次中俄总理定期会晤、“申博”、国际展览局官员来沪考察等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级治安管理部门加大娱乐场所管理、检查工作力度,查处“黄、赌、毒”等六类案件27434起;严密宾旅馆、印刷业、旧货业等特种行业以及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等危险物品管理;认真做好停止受理蓝印户口和《上海市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开展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继续深化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对领导干部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5.4%,是近年来最高的一年。
(陈晨)
【开展打击“两抢”、盗窃等多发性违法犯罪活动】
年内,市公安局加大对“抢劫、抢夺”、盗窃、扒窃等多发性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了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街面巡逻警力为基础的快速反应机制,破获“两抢”案件1724起,立案3519起。1~2月,公交分局、黄浦分局等11个单位联手开展“打扒窃、压发案、迎新春、保平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破获扒窃案件515起,抓获扒窃违法犯罪嫌疑人740人,缴获赃物价值27万余元。4~10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以“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为主要内容的严打专项行动。侦破各类刑案2732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4768人;抓获“网上逃犯”3133人。
(陈晨)
【开展“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坚持“露头就打”、“抓早抓小”的方针,不断加大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力度。共摧毁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66个。采取收缴打击、发布通告、宣传发动、检查整治、规范管理等措施,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收缴一批非法枪支,并成功侦破青浦“7.11”雇凶持枪杀人案等数起重大涉枪涉爆案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金融票证诈骗、制贩假币、制售假冒商品、涉税犯罪,追捕经济犯罪逃犯,组织开展了打击涉税、非法传销、外汇黑市、扰乱金融秩序、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整治行动。共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916起,挽回经济损失近1.86亿元。
(陈晨)
【开展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
5~11月,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等八个部、局、办的统一部署,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政府新闻办、市信息办、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广影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家安全局及市保密局等9家单位,联合开展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8293人次,组织9次全市性集中清查整治;检查网站1398家;取缔无证网吧303家,处罚存在安全隐患的网吧233家,收缴电脑2580台,罚款62.6万元;侦破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3起。
(陈晨)
【开展禁毒专项斗争】
2~7月,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在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摇头丸”统一行动中,清查、整治歌舞娱乐及酒吧等场所5800家,查处有吸贩“摇头丸”等毒品违法犯罪场所37家,查获涉嫌吸食兴奋剂毒品对象299人。在集中收戒吸毒人员统一行动中,对1622名尿检结果呈阳性的吸毒者送戒毒所强制戒毒,对507名复吸毒者依法予以劳动教养。对12个地下毒品交易点进行专项整治,打击地下毒品交易点及周边地区的吸贩毒活动。发放禁毒书籍和宣传资料,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整治期间,缴获海洛因76.729千克、冰毒0.455千克、摇头丸13191粒、氯胺酮0.597千克。
(陈晨)
【深化街面“网格化”治安巡逻覆盖面扩大到341平方公里】
年内,14个分局、县公安局在上年推行街面“网格化”治安巡逻的基础上,将街面“网格化”治安巡逻覆盖面扩大到341平方公里。黄浦、静安、卢湾、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和杨浦9个区全面建立“网格化”治安巡逻机制,南汇、金山、松江、嘉定和闵行5个区部分实行“网格化”巡逻。共有网格巡区218个,巡逻队97个,巡逻民警3427名。市公安局制定《进一步推进“网格化”街面巡逻机制建设的若干制度》和《上海市公安局街面巡逻民警执勤工作规范(试行)
》,开展街面巡逻队队长培训工作,提高一线骨干的组织、指挥能力。在全面建立街面“网格化”巡逻机制的9个区中,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减少9.1%,其中街面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减少18.7%。
(陈晨)
[宣传肖玉泉先进事迹的话剧《十一朵玫瑰》剧照(陈扬摄)]
【推进社区警务建设】
年内,市公安局在全市20个示范派出所(警察署)开展社区警务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社区警务工作制度及规范,加强对派出所(警察署)各类信息的收集、整合和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上海市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派出所(警察署)应用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常住人口信息系统,户口“网上迁移”已在黄浦、徐汇、浦东3区投入前台运行。黄浦分局等18个单位已建成旅馆住宿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全市宾旅馆联网数达912家。总结推广黄浦分局金陵东路警察署、闵行分局田园派出所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模式,规范房屋租赁治安管理站的建设。8~12月,徐汇区斜土路街道、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和闸北区宝山路街道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和徐汇、普陀、闸北分局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制定了工作规范,完善考核办法。
(陈晨)
【开展学习肖玉泉先进事迹活动】
市公安局配合警德、警风、警纪的“三警”教育,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学习肖玉泉先进事迹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肖玉泉先进事迹报告团赴工厂、企业、机关、学校作专场报告50余场,编辑出版《肖玉泉的故事》一书,召开追授肖玉泉“一级英模”称号大会,授予肖玉泉生前所在中队为“肖玉泉中队”和67名优秀基层民警“肖玉泉式好民警”的荣誉称号。还在局域网上开展“我们从警为什么”、“如何让群众真正满意”主题讨论和征文活动。广大民警以肖玉泉为榜样,促进各项工作,提高队伍的整体形象。
(陈晨)
【改革公安学校教育培训制度】
年内,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停止招收高中毕业生,转制为专门进行警察职业培训的学校,实现教育培训重心向职后教育转移。6601名民警通过警衔晋升、“轮训轮值”训前体能测试,4087名民警参加警衔晋升培训,2385名民警参加“轮训轮值”训练。改革师资构成,实行教官制度,从实战部门选拔优秀人才评聘为教官,到公安学校轮流执教。343名专、兼职教官已聘任到位。组织编写《警衔晋升培训教学训练大纲》和一批实用教材、讲义、多媒体课件,形成警种全员培训任职资格考试、警衔晋升培训2个教材库。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和警种岗位培训。组织424人参加警务驾驶初训、强化培训和特种培训;15861人参加实弹射击考核;先后开展法制、经侦民警全员培训和任职资格考试,246人通过考试,基本完成全局民警专业(警种)素质层面的培训任务。
(陈晨)
【长江上海段水上“110”报警中心开通】
长江上海段总长105公里,沿线有上海市及南通、启东、海门、常熟、太仓等县市级城市,与黄浦江、浏河、苏北运河等相交,是长江水运的黄金航段和入海的咽喉,也是中国水上交通的大动脉。4月28日,长江上海段水上“110”报警服务联动中心正式开通。该“110”报警服务联动中心设在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联动单位有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上海港公安局、上海长江航道处、上海市边防局、上海渔政监督管理处、南通港港务局南通港公安局等组成。主要受理长江上海段水域发生的涉及国家、集体、个人生命财产受到不法侵害以及遇到自身难以克服的危、难、险、急情况,需要立即处置或救助的事宜。在长江沿线公安、港监、海事、渔政、通信导航、港口等管理部门都设有报警点。年内,报警服务联动中心受理各类刑事、治安、自然灾害等案件85起。
(於明)
【上海市15年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661人】
1988年,上海市开始进行对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护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见义勇为奖励保护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向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送上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慰问,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积极性和自觉性。1999年5月,将每月10日定为“上海市社会治安见义勇为表彰宣传日”,按市、区(县)两个等级,对不畏强暴、挺身而出,不怕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丑恶现象,积极抢险救灾和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功人员予以表彰。2002年4月20日~10月8日,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综治办联合主办“百姓英雄—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展览”,共有5.3万人参观。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自2002年5月10日起施行。至2002年底全市已有661人被评为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其中28人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8人英勇牺牲。
(陈晨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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