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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2年,上海地域内创造的财政收入,包括海关代征和在沪中央企业汇交的收入,实现2202.25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全市计划口径税收收入完成1379.3亿元,比上年的1101.1亿元增长25.3%,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下达年度计划的110%,其中“增、消”两税收入完成643.1亿元,比上年增长22.9%,增收119.8亿元。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强化税收征管;制定并实施《上海市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内容涵盖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税收法制和税务执行等5个方面,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以征管优质、工作高效、动作规范、秩序法定等主要标志的新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初步形成。拓展和完善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各类模块的管理和稽查功能。“金税工程”防伪税控发行、发售、报税等子系统的升级顺利完成,数据采集率稳定在100%。市政府实事之一的电子申报工作试行面已覆盖所有行业、所有税种,达2.3万家企业。自10月1日起,在饮食、娱乐和家庭装潢等行业试行普通发票有奖管理办法。调整税收户管政策,从税收征管、税款入库级次和财力分配、试行税收就地征管的财税管理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区县招商引资的外省市及中央单位试行税收就地征管办法,调动和发挥区县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为市级和区县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继续实施鼓励个人购房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继续推行促进外贸出口的地方扶持政策,加快落实出口退税进度,全年出口退税197亿元。规范税收秩序,重点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专项检查,查补各类税款12亿余元,追缴滞纳金及罚款1亿余元。与公安部门协同,继续深入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制定“两权”(执法权、监督权)监督办法,加强对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税收处罚等权力运行环节和人、财、物管理环节的监督和制约,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提供有力保证。
(施永培)
【计划口径税收收入和增收额均创历史新高】
2002年,全市税收收入总额达1861.6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增收215.3亿元;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收入(不含海关代征税收)1447.7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增收179.2亿元;计划口径税收收入(不含海关代征税收、证券交易印花税)1379.3亿元,比上年的1101.1亿元增长25.3%,增收278.2亿元,完成国税总局下达计划的110%,超计划收入125.2亿元,收入总额和增收额均创历史新高。其中,国内“增、消”两税收入643.1亿元,比上年增长22.9%,增收119.8亿元,完成国税总局下达计划的110.2%,超计划收入59.5亿元。2002年,全市计划口径税收收入呈现4个特点:(1)月均收入规模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为114.9亿元,比上年增加23.2亿元,保持近年来税收持续稳定增长的好势头。(2)税收收入的“两个比重”继续提高。2002年,全市计划口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5%,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中央级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52.9%,比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税收收入的增幅继续高于全市GDP的增幅,税收与经济发展保持良性互动。(3)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税收并驾齐驱。第二产业税收完成708亿元,占收入总额的51.4%,比上年增长27%;第三产业税收完成671亿元,占收入总额的48.7%,比上年增长23%。(4)税收总量和增量的95%以上来源于流转税和所得税。2002年,全市流转税收入完成902.3亿元,占计划口径税收总额的65.4%,比上年增长24%,增收174.6亿元,占增收总额的62.7%。三项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416.6亿元,占税收总额的30.2%,比上年增长28.3%,增收91.9亿元,占增收总额的33%。所得税增幅高于税收总额增幅3个百分点。
(沈陆霞)
[上海市计划口径税收收入示意图
单位:亿元
注:与上年相比,个人所得税中包括利息个人所得税。]
【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年内,全市各税务分局先后对1032个各类市场和33486个市场内经营户进行税务检查,查补各类税款5263.86万元,追缴税款滞纳金162.22万元,罚款320.01万元。对380个加油站进行税收专项检查,其中138个存在问题,查补各类税款、罚款、滞纳金220.01万元;同时又对涉及出售、租赁加油站业务的172家企业(个人)进行检查,其中存在问题的87家,占51%;查补营业税945.53万元,企业所得税2793.41万元,个人所得税等其它各税、滞纳金、罚款262.33万元。还开展10项税收专项检查:(1)对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房地产公司所属各级企业,证券公司所属分公司、营业部,医药卫生和各类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2)对重点行业、对象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3)对房地产业、餐饮业、娱乐业的营业税专项检查;(4)对跨地区经营的集团性企业及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的专项检查;(5)对进出口税收的专项检查;(6)对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税收专项检查,检查对象是福利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7)对卷烟企业、白酒及啤酒类企业的消费税专项检查;(8)对涉外税收的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外商投资的大型零售企业、百货商场;(9)对摩托车生产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10)对全市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企业的专项整治与检查。专项检查共查补增值税1372.13万元,营业税8160.62万元,企业所得税23034.03万元,个人所得税12560.11万元,其它各税1161.14万元,加收滞纳金997.75万元,处以罚款2045.65万元。2002年度全市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以及开展各项税收专项检查中,共开展税收检查83963户次,查出有问题的42257户次,占被查户数的50.32%,共查补各类税款121531万元,追缴滞纳金及罚款13687万元。
(杨敏庸)
【实行纳税电子申报】
纳税电子申报列为2002年上海市政府实事工程之一,指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己直接采用或委托合法的中介服务机构采用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光电磁等介质生成或储存申报数据,并将申报数据发送到主管税务机关特定系统进行申报,包括电话语音、报税器、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申报方式。在2001年11月宝山区、浦东新区税务局试点的基础上,2002年7月,闸北区税务局和直属财税四分局也通过上海财税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推广应用网络电子申报。并编制完成《上海市税务系统电子申报业务需求》和《上海市税务系统电子申报技术规范》。9月,完成对7个财税商业网站的电子申报软件的测试和评审。至年底,全市建立7个财税商业网站,电子申报工作涵盖所有区县税务分局、财税分局和全市所有行业、所有税种,网上电子报税企业应用户达24000多户。
(陈建萍)
【开展专用发票专项调查】
年内,市税务局配合总局调查组,对金税稽核系统中产生的红字抵扣联进行调查,逐份核查发票560份,初步查清产生红字抵扣联的原因及以后采取的对策,并在即将采用的新版稽核系统以及视窗98(WIN98)版防伪税控系统中得到实现。之后,又根据总局的要求,对未申报户数、作废发票异常等问题开展调查,共核查发票253份。对全市稽核系统及协查系统进行升级,同时对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进行底层重新加载,解决了防伪税控系统报税问题。全年共采集存根联2494.0万份,稽核存根联2354.5万份,采集抵扣联1808.6万份,稽核抵扣联1807.4万份。全年金税数据采集率保持100%,达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数据采集的有关要求。至年底,应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达5.1万家。
(周强)
【实施普通发票有奖管理】
年内,市财税局研究制定一整套实施普通发票有奖管理的制度,先后制发《上海市普通发票有奖管理试行办法》等10份文件,明确了普通发票管理的实施范围、步骤、兑奖要求及管理办法、新旧发票使用的衔接问题等。开发了发票计划(防伪)、布奖、兑奖、语音电话查询及发票网上查询、摇奖信息输入系统等一整套相关管理软件,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还建立全方位举报通道,确保有奖发票管理的实施。10月1日起,普通发票有奖管理在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服务业、娱乐业、建筑业等行业中的部分纳税人中试行。
(陈建萍)
【《上海市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制定】 该《规程》于2001年9月立项,历时10个月完成《规程》的编撰和审定工作。《规程》包括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税收法制、税务执行等5个分册,累计65万字,内容基本涵盖全市所有的税收征管业务。该《规程》以规范的语言对每宗税收征管业务加以诠释,注重结合当前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对原有的一些业务流程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制定相对统一的业务流程,以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规程》已在部分分局进行试点应用,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将在全市税务系统全面实施。
(郁永祥)
【政务公开测评得分85.37分】年内,各基层分局开展政务公开查评“回头看”活动,开展“最佳办税服务厅”、“巾帼文明岗”、“党员示范岗”、评选“岗位能手”和“星级征收员”活动等,提升办税服务质量。并以公开率、合准率、时速率、办结率、满意率对处室政务公开和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进行考核。市局专门设立财税政务公开展示厅,成为向社会公开政务、接受监督的一个重要窗口。同时加强网上政务公开,使网上公开内容更加丰富,网上办事项目逐步增加,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开最新的财税动态信息,提供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咨询服务。年内上海财税网站累计页面点击718.7万人次,访问人数102.5万人次。在对税务系统政风行风测评中,满意率83.83%,测评总分82.77,分别比上年高出5.83个百分点和1.68分,其中政务公开测评得85.37分,高于市平均分3.22分。
(田高包)
【加强注册税务师管理】
年内,对33家税务师事务所及437名执业注册税务师进行年检,纠正了部分不按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不按财务制度规定“当年盈余先弥补亏损后分配”的情况。对执业注册税务师进行两次后续教育培训,共有847人参加,培训“税收筹划与策略”和“新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的差异”及“新征管法实施细则”。同时,组织事务所所长和执业注册税务师分别参加由国税总局注税中心举办的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桂林、新疆3次业务培训班,共有138人次参加。成立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于11月15日召开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
(包瀛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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