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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1年,根据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市政府继续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建设。一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热点问题,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12件,制定市政府规章24件。二是为适应中国加入WTO的要求,按照中央部署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其它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三是对10家行政执法机关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四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召开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举办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培训班,对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探讨。五是结合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要,举办以WTO知识为重点的一系列法制讲座;组织对3700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基本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对1000余名新加入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基本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管丽娟)
【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全年,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12件,制定市政府规章24件。政府立法工作体现5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为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健康发展,完善原有规范,制订新规范。制定《上海市促进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的若干规定》,确定在张江试点企业设立登记制和告知承诺制;配合全市建立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制定《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二是重点完成完善全市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制定《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保障精神疾病者的合法权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妥善处理中小学在校学生伤害事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中小学生伤害处理条例》。三是抓好规范市场的立法项目。加强产品的标准化管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标准化条例》;规范导游行业的经营活动,制定《上海市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四是配合加强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制定和修订有关法规规章。加强全市架空线和管线的管理,制定《上海市城市架空线管理办法》,修订《上海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依法加强交通管理,制定《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五是加强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建章立制。加强食用农产品和食盐的安全,制定《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和《上海市盐业管理若干规定》。
(管丽娟)
【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其它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 2001年,为适应加入WTO的进程,对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成立了清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其它政策措施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全市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工作的原则、进度、分工和组织领导等事项。全市共对125件地方性法规、386件市政府规章、70件市委文件、584件市政府文件以及数以万计的各部门、各区县文件进行清理,经过清理,对4000多件文件宣布失效,对数百件文件进行修改。在市一级,向市委提出对14件市委文件宣布失效、对5件市委文件进行修改和建议;向市政府提出对217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对20件市政府文件进行修改的建议;对22件规章建议予以废止,对20件规章建议作修改。建议对2件地方性法规予以废止,对4件法规作修改。
(管丽娟)
【组织开展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 2001年下半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本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9月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市容环卫局、市消防局、市国资办和市文化稽查总队等10家行政执法机关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了解掌握了全市对有关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管丽娟)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2001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2件,经审查依法受理133件,比上年增长9.5%。在审结的112件复议案件中,依法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76件,决定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因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28件,纠错率为32.1%。
(管丽娟)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 2001年,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提高市政府法制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不定期地举办讲座,举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主讲的“当代世界法律与中国司法实践”的法制讲座,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汪永清主讲的有关按照加入WTO要求清理法规、规章和其它政策措施的原则、标准的讲座等。还组织对3700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和《听证制度》两门课程的培训考核。组织对1000余名新加入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基本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11月,举办2001年度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讲授行政复议和诉讼的理论实务。继2000年10月与新疆的法制部门联合举办第一期法制干部培训班后,又于2001年1月举办第二期新疆法制干部培训班,为新疆培训40人。
(管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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