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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15人;任免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20人;任免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海事法院工作人员96人;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和市第一、第二检察分院等工作人员35人,批准任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5名。撤销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1人。接受1名常委会委员辞去委员职务的请求。同意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刑事拘留市人大代表1人。对补选的7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柳小梅)
任免“一府两院”主要工作人员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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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会议 |
姓名 |
任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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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7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辞去 |
徐匡迪 |
上海市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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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7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
陈良宇 |
上海市代理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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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5.24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 |
杨晓渡 |
上海市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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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5.24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 |
严隽琪 |
上海市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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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5.24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 |
左焕琛 |
上海市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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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22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 |
葛爱玲 |
市审计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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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22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免去 |
靳曾德 |
市审计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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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4.17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 |
袁以星 |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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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4.17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免去 |
范德官 |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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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8.20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 |
蔡鸿生 |
市商业委员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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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15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 |
周剑萍 |
市人口和计划委员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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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15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免去 |
左焕琛 |
兼任的市人口和计划委员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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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15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 |
唐登杰 |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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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15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免去 |
黄奇帆 |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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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1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免去 |
叶志康 |
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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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7.13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 |
沈志先 |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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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7.13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免去 |
齐奇 |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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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7.13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免去 |
余啸波 |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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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7.13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免去 |
张华 |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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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7.13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免去 |
陈乃保 |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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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15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任命 |
潘祖全 |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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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15 |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任命 |
沈云章 |
南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柳小梅)
【对6名市政府组成人员开展述职评议】 常委会依法加强对由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的监督,通过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不同形式,对市政府秘书长姜斯宪、市经委主任黄奇帆、市科委主任朱寄萍、市民族宗教委主任杨奇庆、市国家安全局局长蔡旭敏、市水务局局长张嘉毅等6名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为增强评议实效,评议前广泛深入开展调研;评议时既肯定成绩又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评议后对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检查。被评议干部反映,述职评议不仅是对他们本人履行职责的监督,同时也是对其部门工作的有力推动。
(柳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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