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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市人大常委会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上海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坚持人大工作的民主性和实效性,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常委会共举行11次会议,审议97个议题。按照立法法和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建立了法规草案统一审议机制,发扬和扩大立法民主,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7件,通过3个法律性问题的决定。重点开展对市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10多项专题工作报告和汇报,对10多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或监督调研,增强了监督实效。依法任免了“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6名市政府组成人员开展述职评议。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代表书面意见,组织2600多人次的代表参加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和调研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8776件次,指导乡镇人大进行换届选举。常委会还加强与区县人大和兄弟省市人大的联系沟通,接待了外国及其地方议会59个代表团、826人次来访,组团访问了韩国、俄罗斯、泰国。
(汪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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