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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鉴 >> 上海年鉴2000 >> 四十四、民政 >>


(八)社会团体管理

       

【概况】 1999年,全市办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193个,其中全市性社会团体30个,区县以下社会团体163个;办理社会团体变更登记458个,其中全市性社会团体229个,区县以下社会团体229个;办理社会团体注销登记480个,其中全市性社会团体24个,区县以下社会团体456个。至1999年底,全市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各类社会团体2636个,其中全市性社会团体991个,区县以下社会团体1645个。另有民政部委托上海日常管理的全国性社会团体37个,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119个。

(王静)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成立】 8月24日,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挂牌成立,这是全国各省市中第一家主管民间组织的管理局。孟建柱、罗世谦、冯国勤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市社团局是主管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行政事务职能部门,是市民政局的二级局(副厅局级行政单位)。局内设综合处、社团管理处、外国人社团管理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处、执法监督处等五个处室。

(王静)

【社会团体开展党建工作】 市民政局和市社团局配合市组织部门,联合发文提出从程序上保证一年内在全市新建的社团中基本建立中共组织,对原有社团,要在年检时做好督促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中共组织的工作,在启动登记管理工作后,参照社团的办法进行。7月8日,上海市公共交通协会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后即正式建立了中共基层组织,这是全市第一家由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同时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的社会团体。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及市领导对上海开展社团党建工作给予肯定。

(王静)

【取缔“法轮功”组织】 7~8月,市民政局协同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居委会坚决处理“法轮功”组织,取缔工作有序、有力、有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一批“法轮功”人员停止修炼活动,“法轮功”在上海的组织体系被摧毁,促进了社会安定。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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