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全年对46.6万名城镇居民实施了社会救助,有11.3万人得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6037户、16573名农村居民得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共支出各类社会救助金2.5亿多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9000万元,区县财政投入1.5亿多元,乡、镇、村投入600万元。因患大病、重病致贫的城镇无业市民3200人给予医疗救助,政府共支出经费700万元。区县、乡镇、村投入资金868.6万元,为525户农村贫困户翻建危房1684间。
(陈跃斌)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月1日起,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205元上调为21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扶贫线”)调整为近郊年人均1800元、远郊1600元、海岛1400元。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增资提标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再次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到月人均280元,调幅30%;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年近郊2200元、远郊2000元、海岛1800元,调幅近30%。资金负担由区县、乡镇、村按4∶4∶2比例三级承担改为区县、乡镇各承担50%。
(陈跃斌)
【两条保障线实现并轨】 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以来,对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给予现金救助;对低收入家庭的居民,给予粮油帮困,两条保障线并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280元后,两条救助保障线实现并轨,社会救助标准统一。原享受粮油帮困的对象范围由低收入家庭成员享有调整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部分特殊困难人员享有,如“三无人员”、70岁以上老人、重残无业者、学龄前儿童及在校学生、大病重病患者等。
(陈跃斌)
【保障对象实现全员覆盖】 从10月1日起,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职工家属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付现责任,所需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职工家属均到其所在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管理所申领救助金。这种负担方式的转移使企业摆脱社会负担,加强了政府部门的社会救助保障职能,实现了保障对象的全员覆盖。
(陈跃斌)
【募捐衣被支援上海对口地区】 10月,在全市开展为期10天的衣被募集活动,共募集衣被4941吨(192节车皮),及时送往上海对口援助地区。募集衣被的数量、质量和工作进展速度均列全国之首。
(陈跃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