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9年,全市各级法院和海事、铁路运输法院在深入进行“三讲”教育基础上,重点开展了“审判质量年”、“执行年”和“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三项活动。实施了案件流程管理、案件繁简分流、裁判文书改革等改革措施。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26684件,连同上年存案共审结231426件,同比分别上升10.27%和14.31%;包括历年未结案件在内,存案28714件,同比下降14.17%,出现了结案上升超过收案上升的好势头,改变了多年来收案升高、结案升高、存案同时升高的现象。除依照法律规定少数案件可延期审理外,基本克服了案件超过审理期限的问题。
(王坚)
【上海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该会议于1月7~9日召开。市委副书记孟建柱等出席会议。会议提出1999年全市法院的主要任务是: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为抓手,以法院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服务。
(王坚)
【判处犯罪分子14015人】 全市法院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0302件,同比上升5.38%;连同上年存案共审结10399件,同比上升6.27%;判处犯罪分子1401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3456人。在刑事审判中,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抢劫、强奸、盗窃等案件5106件,判处犯罪分子7690人;审结各类毒品案件、淫秽物品案件1594件,判处犯罪分子2080人;审结走私贩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抗税、合同诈骗、假币犯罪、金融诈骗、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等犯罪案件858件,判处犯罪分子1175人;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281件,判处犯罪分子313人。
(王坚)
【经济纠纷案件诉讼标的超过300亿元】 全市法院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和海事、海商案件41532件,连同上年存案共审结42823件,同比分别上升0.72%和4.76%,争议标的金额达329.51亿元。其中,受理企业破产案件36件,连同上年存案共审结70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7943件,审结各类海事、海商案件771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61件,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1730件。还审理了涉及国企改革的企业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租赁、承包、投资转让以及实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的各类纠纷案件。
(王坚)
【民事案件上升】 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78932件,审结78544件,同比分别上升15.68%和14.88%。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2541件,审结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案件12829件,审结劳动纠纷案件6187件。
(王坚)
【审结行政案件783件】 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793件,同比上升3.39%;审结783件,同比下降1.01%。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决定的占36.78%,撤销和变更行政机关决定的占11.24%,驳回起诉的占12.52%,原告撤诉的占33.72%,作终结等其它处理的占5.74%。
(王坚)
【加大审判监督力度】 全市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和申诉案件中,严格审查案件实体处理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对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受理各类二审案件13246件,连同上年存案共审结13637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的1829件。经对当事人提出的22092件次申诉进行审查,纠正原判确有错误的案件200件,占申诉总数的0.91%。受理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74件,连同上年存案共审结77件,其中改判26件,发回重审4件,维持原判32件,依法作其它处理的15件。
(王坚)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全市法院结合案件审判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全年召开公开宣判大会183场次,宣判刑事案件987件,旁听群众达85400人次;进行法制宣讲829场次;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756条;依法办理减刑案件5362件,假释案件149件。
(王坚)
【强化合议庭、独任审判员职责】 全市法院在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中,依法加强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责,规定除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外,其它案件的裁判均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决定,使合议庭、独任审判员真正成为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组织。在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责后,院、庭领导的审判管理方式有了改变,由过去以审批案件为主转变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对裁判的监督。据统计,全市法院院、庭长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9431人次,到现场指导执行案件6655人次,参加旁听开庭1121件次。
(王坚)
【调整少年庭机构设置】 市高级法院根据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特点及上海实际,撤销原基层法院的少年刑事审判庭,选择长宁区、闵行区法院和普陀区、闸北区法院设置少年刑事审判庭,各管辖五个区(县)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通过改革,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水平。
(王坚)
【开展“执行年”活动】 全市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开展“执行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具体目标和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加大执行力度,分别采取集中执行、夜间执行、双休日执行、公告执行等方法,不断提高执行效率。抽调一批骨干力量充实执行庭,全市法院执行人员已达620多人。通过“执行年”活动,执行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执行存案明显下降。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9601件,连同上年存案共执结83028件,同比分别上升10.34%和19.16%;执结标的金额达228.72亿元,同比增加64.81%;包括历年未结案件在内,存案10373件,同比下降24.83%。
(王坚)
【深入开展“双满意”活动】 全市法院根据最高法院提出的关于“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标准,结合上海法院实际,进一步细化。从思想政治、廉洁公正、业务素质等各个方面加强教育,完善管理,严格监督,树立良好形象。在“双满意”活动中,黄浦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模范集体,第一中级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屠美莉被评为全国法院模范;5个法院和10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王坚)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年内,高级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2000~2004年上海法院干部业务教育培训规划》。举办各类业务培训21期,参加人员1602人次。
(王坚)
【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年内,高级法院制定《上海法院纪律处理规定》。全市法院按《规定》严肃查处了法官队伍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共查处14件14人,其中触犯刑律被逮捕1人,12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人正在处理。高级法院还在全市法院推广明示谈话制度,对群众反映、投诉的干部作风、纪律问题,用谈话方式当面告知被投诉人,要求本人作出答复或说明,并给予警诫,取得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王坚)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沪召开】 该座谈会于8月3~6日召开。会议主题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及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精神。对上半年全国法院开展三项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研究如何深化法院改革,并部署下半年工作。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市委副书记孟建柱等出席会议。
(王坚)
【首次进行庭审直播】 1月23日,一中院在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法庭内外”节目中,向全市实况转播原告四川乐山吉像人造林制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森林王木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法庭审理全过程。直播较好地展示了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成果,体现了司法公正、公平、公开的精神,市人大、政协、市委政法委、法律大专院校、律师界、街道等单位代表70人旁听庭审。
(王坚)
[1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现场 (杭凌冰摄)]
【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99年会召开】 该年会于11月5日在上海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二百多名诉讼法学家、法律界有关人士参加年会。最高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云耕,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陈光中,市高院院长滕一龙,市法学会会长倪鸿福等出席年会开幕式。年会主题是依法治国与司法公正。
(王坚)
【上海海事法院交接仪式在沪举行】 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交通部、市政府、市高级法院、上海海事法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在市政府举行上海海事法院交接仪式。交通部副部长洪善祥、上海市副市长冯国勤分别代表交通部和市政府签署《关于理顺上海海事法院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协议》;上海港务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的有关领导分别代表移交方和接收方签署《关于上海海事法院财务财产交接记录》和《关于上海海事法院人事、劳动工资交接记录》。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市高院院长滕一龙出席交接仪式。上海海事法院划归地方管理后,组成了新的领导班子。上海海事法院管辖江苏省、上海市及延伸海域和长江浏河以下水域,辖区内主要港口有上海港和连云港。
(王坚)
【陈铁迪等旁听高院庭审】 10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副主任沙麟、漆世贵、张圣坤,秘书长许祖雄及部分委员在高院旁听了一起由高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的出售假币上诉案。高院院长滕一龙陪同旁听案件的庭审。
(王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