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针对著作权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市版权局制定了《上海市著作权管理若干规定》,并于3月1日起实施。这些“规定”既有明显的超前性、科学性,又有可操作性,对著作权保护工作有很大的推动。为了解决出版产业统计的空白点,市新闻出版局制定出台了《上海市新闻出版业务统计实施办法》,为制订出版产业政策,调整出版产业结构,打下了基础。加大版权行政执法力度,全年查处盗版案件366起,查缴盗版复制品39万余件;“扫黄”、“打非”出动14249人次,取缔、捣毁非法窝点413个,有效保护了反盗版联盟会员单位、作者团体和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施世东)
【《上海市著作权管理若干规定》实施】 该“规定”是经过近三年的反复论证、修改后制定的,并于3月1日起实施。“规定”较好地解决了上海市在保护著作权实践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1990年以后,中国相继加入了三个国际版权公约,外国作品著作权人由此取得了在中国的机械表演权,而中国现行的法规却没有规定作品著作权人享有机械表演权,“规定”第八条确认了中国作品著作权人的此项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仍有使用他人作品不付酬的情况,为此,“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了“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的,应当由演出组织者代为支付报酬”。此外,“规定”对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转让、无主著作权的行使、举办境外著作权贸易活动的备案、作品登记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以及作品登记证的效用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施世东)
【《上海市新闻出版业务统计实施办法》出台】 在以往的出版行业统计中,一直缺少非市局属单位的统计资料,影响了对全市出版业的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市新闻出版局经过酝酿、调研和协调,《上海市新闻出版业务统计实施办法》于1999年底出台。“办法”规定,全市出版物的出版、制作、复制、发行、进口、出口单位,版权贸易单位,各类印刷企业,上述单位全额投资或控股单位以及局属其他单位等,都必须按要求报送统计资料。
(施世东)
【’99上海图书版权洽谈会举行】 该洽谈会于6月28日在上海书城开幕,为期3天。这是上海首次举办较具规模的以图书、电子出版物版权许可使用、转让、合作出版为内容的地方性涉外版权活动。23个外国出版单位、13个港台地区出版单位以及华东地区90多家出版社组团出席洽谈会。参展的各类中外图书、电子出版物近8000种,共达成版权贸易协议45份,涉及图书和电子出版物175种;达成贸易意向652份,涉及图书和电子出版物831种。期间,还召开了“沟通与理解——加快发展版权贸易研讨会”,与会者全部用英语发言,加强了直接交流与沟通。
(赵靖)
【审核登记涉外版权贸易合同367份】 1999年,市版权局审核登记涉外版权贸易合同367份,其中,审核登记的图书版权贸易合同363份,涉及各类图书427种。输出和引进合同分别为8份和355份,涉及图书8种和419种;审核登记复制境外计算机软件合同4份,涉及3997种软件。另外备案登记91种期刊、18种计算机软件和1份影视作品的许可使用合同。
(吴瑾君)
【查处盗版案件366起】 1999年,市版权局加大了打击盗版活动的力度,全年共计依法查处盗版案件366起,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510人次,查缴盗版复制品39万余件,其中盗版音像制品(DVCD、VCD、CD、音带)、电脑光盘(CD-ROM)77000余盘,盗版图书200余册,侵权彩色墙画产品800余张,侵权贺卡64000余张,《李阳·克立兹疯狂英语》盗版复制品47套,侵权“宝莲灯”美术图案包书纸248000张。另外查缴侵权“大红果”图案产品包装纸18小卷、7大卷及100万单张。罚没款132100元。
(詹毅)
【上海反盗版联盟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市版权局支持上海反盗版联盟的工作,探索反盗版工作新举措,努力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1999年,主要开展了对《宝莲灯》盗版音像制品(CD、VCD、音带)销售活动等的专项打击,还奔赴有关省市查处《故事会》期刊、《十万个为什么》(新世纪版)图书、《唐诗三百首》(图文本)图书盗版活动等工作。全年联盟会员单位(包括部分非会员)共获得民事赔偿四十余万元。
(詹毅)
【“扫黄”、“打非”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1999年,全市“扫黄”、“打非”工作围绕严厉打击“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活动。开展查缴“法轮功”类出版物和非法气功类出版物的专项整治,净化了出版物市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和澳门回归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全年集中行动共出动14249人次,检查书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经营网点18621家(次),印刷企业6401家(次);收缴非法书刊308429本(册),其中淫秽书刊2428本(册),色情书刊610本(册),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5998本(册);收缴各类非法音像制品和非法电子出版物2133715盘(张)。取缔无证摊点410个,捣毁藏匿非法出版物的地下仓库3个,由公安部门处理的治安对象302人,其中刑事拘留13人,劳动教养4人,治安处罚214人。同时,分别于1月和7月召开了集中销毁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现场会和销毁“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现场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王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