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9年,上海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健全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1)国有资产总量进一步增长,质量稳步提高。至年底,全市国有资产总量(权益数)4028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3018亿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1010亿元;市属国有资产2854亿元,区县国有资产1174亿元。全市国有资产向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产业集聚的态势较为明显,分布于上述产业中的国有资产达1289亿元,比上年增长约13.4%;分布于多元投资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增长迅速,分布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达1222亿元,比上年增长41.3%;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2.7%,比上年减少1个百分点。(2)国有资产流动与重组步伐加快。年内,运用产权划转等手段推动了上钢与宝钢、食品集团等的强强联合;6家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实现了转让,涉及国有股本2.14亿股,9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资产置换,置换国有资产13.25亿元,2家国有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增扩股本2.49亿股,2家国有上市公司实施了增资配股,募集资金8.29亿元;计划内有27家国有企业实施了破产,3家国有企业被实施兼并;600多家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交易总额175亿元。技术产权交易发展迅速,全年技术、技术产权交易项目1.9万多项,成交金额36.63亿元。(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日趋完善,保值增值机制进一步健全。年内,对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授权经营,原有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中有3家在年内被划转中央,1家被合并撤销。至年底,市属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为37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达1600多亿元;在六家单位进行监事会试点的基础上,加强对授权经营公司的监事会组织建设,逐步落实监事会各项职能。同时,在全市逐步推开财务总监制度,制定印发了国有资产损失责任人处理办法、监事会管理办法、财务总监实施细则等规定,完善政府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由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总工会组成的“五位一体”考核工作制度,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增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委托监管面进一步扩大,至年底,有50%的市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被纳入委托监管范围。(4)国有资产管理手段不断规范,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经过上年的试点,国资经营预算的科目设置、财务报表接口等技术问题已初步解决,并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国有股红利收缴力度加大,在实施1998年度红利分配的17户国有上市公司中,15户已完成红利收缴与返回,占应收红利数额的92.46%;初步形成了“授权经营公司申请——主管委办审核——审计部门审计——资产管理部门核销”的较为规范的不实资产核销工作程序,并对宝钢、食品、冠生园等企业中的48亿元不实资产进行核销;完成32家授权经营公司、20个区县和6家委托监管单位1998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扣除客观因素,其保值增值率分别为102.85%、104.26%和108.7%;开展了对资产评估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完成了对全市68家资产评估机构的全面检查和整顿,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逐步转变评估确认方式,实行评估责任承诺制;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制定颁发了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并完成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条例及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年内还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国资流失案件19件。
(邬万里)
【三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委托监管】 1999年,市公安局、市体委、上海文汇新民报业集团三家行政事业单位被纳入国有资产委托监管范围。至年底,累计有12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市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委托监管面达总量的50%。同时,完成对市广电局、团市委、市侨办、市民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局六家单位1998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考核,六家单位平均保值增值率为108.7%。年内还配合全市军队武警政法机关、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工作,完成187家企业的资产清查和鉴证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邬万里)
【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建】 8月27日,上海市政府正式批复成立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主要功能是贯彻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战略要求,立足于形成良性的国有资本金循环机制,通过国有资本金的投入、存量资产盘活和相关的资本运作,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其主要运作方式有:(1)接受政府委托开展资本经营。包括:资产的收购、兼并和出让;受让和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受托管理部分国有资产;受托处置核销后的国有资产;参与国有企业的债务重组等。(2)以市场为导向,自主开展资产经营业务。(3)开展与资产经营相关的中介业务,如产权交易经纪、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公司为国有独资性质,注册资本金1亿元。
(邬万里)
【市技术产权交易所开市】 由市国资办、市科委共同出资组建的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于12月28日正式开市。该所的宗旨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科技成果、企业资产和资金等资本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形成科技无形资源的价值发现和成果转化机制;建立科技创业投资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帮助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企业增加科技含量、优化资本结构、吸引投资资金,达到以科技进步带动企业发展的目的。交易范围是:科技成果产权转让,企业产权交易,技术、专利、商标等各类无形资产交易,企业闲置厂房、设备和其它生产要素等固定资产交易。交易方式为:场内集中交易、公开竞价、统一结算。交易所为交易参与方提供直接鉴证、间接鉴证、组织交易、交易代理、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邬万里 顾维民)
【《上海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人处理办法》实施】 由市国资办、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员会共同制定印发的《上海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人处理办法》,于8月24日起实施。《办法》对“国有资产损失”、“国有资产损失责任人”作出了明确界定。《办法》明确规定,对因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对责任人作出处理:(1)在资产经营活动中,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违规转让或收购产权(股权),违规设立海外机构,违规操作高风险业务等;(2)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超越权限经营,盲目签定合同,履行合同失职,监督失控,内部管理混乱等;(3)在财务活动中,非法集融资,盲目担保、财产低押,挪用资金,资金体外循环,制造虚假财务信息等;(4)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个人或亲友谋取经济利益,肆意挥霍等;(5)属于主观原因,经营管理不善,连续亏损两年以上,亏损额继续增加的;(6)其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办法》还明确了处理的四种方式,即通报批评、行政处理、经济处分、禁入处理。
(邬万里)
【资产评估机构实施脱钩改制】 年内,根据财政部关于资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要求,上海开展了对68家资产评估机构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清理整顿阶段。对资产评估机构的办所条件、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执业质量、内部管理状况等进行清理检查。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全市有1家评估机构被要求停业整改。第二阶段是脱钩改制阶段。脱钩改制工作原则上分两步走,即先脱钩后改制。在脱钩的同时,要求各评估机构酝酿改制方案,产生出资人或合伙人,并拟订公司章程,向上海市国资办申报。至12月底,在各评估机构上报脱钩改制材料的基础上,已完成初审工作。
(邬万里)
【清产核资工作实现日常化】 上海在完成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阶段性清产核资工作后,年内根据国务院关于清产核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组织开展日常清产核资工作。(1)根据国家专项工作的要求,由国家确定统一进行清产核资;(2)市委、市政府指定特定范围统一进行清产核资,以及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对实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进行清产核资;(3)对发生资产前清后乱并产生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严重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包括企业集团、授权经营公司)进行清产核资;(4)对财务和帐务发生异常情况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5)对产权发生重大变动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6)从清产核资角度配合审计部门做好企业领导离任审计工作。年内,完成军队武警政法机关移交企业、在沪转制的中央科研机构,以及拟授权的企业集团的清产核资。
(邬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