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上海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深化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并取得了新的进展。
(1)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取得成效。一是推动各类资本向高新技术等重点产业集聚。一方面,采取发行债券、股票上市、增资配股、组建发起设立股份公司、鼓励兴办民营企业等形式,引导社会增量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另一方面,以仪电、纺织、轻工等行业为重点,采取兼并、破产和转让、拍卖等形式,推动国有存量资产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全年相关产业从证券市场融资112亿元;全市有27家企业依法破产,3家企业被兼并,化解各类债务70亿元左右,其中18家破产企业和3家被兼并企业共核销银行坏账准备金42亿元;有45家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优化了资本结构。二是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到年底,全市已有股份合作企业12523家,私营企业109974家,个体工商户188810家。注册资本分别达到102.65亿元、780.65亿元和18.39亿元。三是积极运用改革的手段推进国有企业解困工作。首批“债转股”试点顺利进行,160亿元债权转让为股权。全市主要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亏损面由37%下降到20.5%。
(2)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扎实推进。一是大企业、大集团的“四跨”重组取得新进展。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划转电气(集团)总公司,锦江集团和华亭集团、食品集团和新亚集团、友谊集团等大企业、大集团通过重组,进一步优化了财产组织形式。二是小企业政策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出台一系列扶持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成立了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和市小企业(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市小企业(贸易发展)服务中心。三是继续推进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年内设立、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7家,并针对公司中存在的股权设置不合理、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等问题,出台《上海市国有企业董事会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对本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实施期股(权)激励的若干意见(试行)》,逐步展开规范工作,经营者激励机制也加快形成。
(3)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形成。一是确立了建立市科技创新体系的工作目标。年内召开的上海市科技创新大会,确立了上海建立科技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和工作任务,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二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体系和投融资机制基本形成。修订了《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设立了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基金,已对部分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股权投资3950万元。有18个区县建立了总共3.5亿元的区域性创业投资基金,社会资金参与股权投资达1.6亿元。三是科研机构改制和转制工作顺利推进。全市92个市属应用型科研机构中,有三分之一通过改制和转制进入国有企业;16个划归上海的原部属研究机构基本完成改制,有三分之一进入大型企业集团,成为企业集团的技术开发中心。四是产学研结合机制开始形成。共建立40个以企业为中心的技术开发中心。全市科技产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8.2%。五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全市经有关部门认定的442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已投产的项目占全部转化项目的72%,国有企业的转化项目由上年的20%上升到31.8%。六是鼓励要素参与分配。全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中,要素参与分配的已占29.9%,核心技术人员和经营者持股的企业达到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的38.5%。七是加快张江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确定了研发创新、孵化创新、转化辐射、体制创新四大主体功能,建立了“开发公司开发——政府回租——倾斜性市场化运作”的土地开发与供应新机制。19家由国内一流科学家领衔的高科技研究机构在园区落户。32家由归国留学生创办的“头脑型”科技企业,全年实现产值45亿元左右,比1995年增长45倍。还设立了一批直接为科研服务的中介组织,初步形成了科研支撑和服务体系,整个园区初步显示技术创新示范效应。
(4)市场配置资源功能进一步强化。一是资本市场功能进一步完善。通过进行银行抵押资产变现试点,将中外合资企业中中方股权的转让纳入产权市场等,完善资本市场功能建设。到年底,全市各类证券成交额35992.13亿元,比上年增长4.8%,其中股票16965.79亿元。上海产权交易所成交企业产权913宗,成交总额175.09亿元,其中股权交易520宗,82.12亿元,分别占产权交易总数的57%和产权交易总额的47%。二是采取有效政策促进房产市场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公有住房出售的若干规定》等政策,制定了廉租房管理办法,为住房市场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到年底,全市共消化住宅1449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销售1129万平方米,比上年上升6.9%。同时,有10771套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并成交,成交面积107.67万平方米。三是运用技术市场功能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举办大型技术交易活动76场,成交技术转让项目1407项,成交额15.33亿元,比上年增长68.7%;上海技术交易所签定交易合同19721项,合同金额36.63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四是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通过发展消费信贷、促进商旅结合等途径刺激消费增长。陆续推出了个人购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等多种个人贷款业务。经人民银行批准,率先开展个人消费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先后举办了上海旅游节、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海国际艺术节,成功举办了’99《财富》全球论坛上海年会;陆续开辟了南京路步行街、上海老街等一批具备旅游和购物双重功能的景点;并在25个商业行业开展多样化的连锁经营。全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590.38亿元,比上年增长8.1%,实际增长11.1%。五是市场中介机构与政府脱钩和改制工作顺利展开。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对鉴证类市场中介组织进行清理整顿,并率先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中推进脱钩改制工作。到年底,全市381家律师事务所已基本与政府部门脱钩,其中20%改制为负无限责任的独立实体,83家会计师事务所、68家资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前期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5)社会事业逐步实现市场化。一是公用事业经营机制转换取得新进展。园林、公交、市政管理行业分别实行专业化经营、跨行业重组和管理与作业分离;自来水行业打破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到年底,自来水、公交系统实现全行业扭亏,燃气行业扭亏30%。二是卫生资源优化配置迈出实质性步伐。纺织行业的纺一、纺二两家医院成建制划转杨浦区和普陀区;瑞金医院与市政医院合并,与卢湾区中心医院联合,实行集团化管理,实现各层次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势互补。
(6)社会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达6.54万家,参保人数437.35万人,各类企业已全面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系统开始运作。三个区建立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试点工作也基本完成。颁布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分步取消政府办养老机构的财政拨款,实行按成本收费。部分区县利用厂房置换、托幼机构转制等腾出的资源,支持社会各方和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机构,走出一条企业、个人共同兴办养老机构的新路。二是再就业服务中心职能转换逐步推进。仪电、广电、建材三个企业集团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已转制为职业介绍所或劳务输出公司。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就业托底机制,实施特困人员安置就业新方案,并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人均280元,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三是社会化的就业培训网络初步形成。年内加入网络的大中专院校及其它办学机构已达300多家,全市参加各种职业培训的人员达1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1.58%,其中65%以上实现再就业。四是住房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市有关部门制定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对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额度、本息偿还、风险承担等具体事宜作了明确规定,并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完善了公积金贷款制度。同时,出台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加快了实施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准备工作,并停止了福利分房。到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达210亿元,贷款余额达104亿元,全年共发放公积金贷款47.05亿元。
(7)内外开放度进一步扩大。一是减少审批、加强服务。建立了市外国投资服务中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服务体系,实行“一门式”服务。在张江高科技园区和外高桥保税区下放外资项目审批权,对部分外资项目试行登记制,减少了审批环节。二是进一步扩大内外开放。一方面积极吸引外省市资金、人才来上海投资发展,鼓励市内企业向外省市延伸自身优势。另一方面,以跨国公司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引进外资的力度,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投资性公司;制订外商收购、兼并、承包经营国有中小企业的暂行办法,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技术改造;探索以基金、BOT、兼并收购、产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吸引和利用外资。上海市与外省市共签定跨地区合作项目200多个,总投资超过50亿元;在市外开设商业网点709个,销售额达26亿元。共批准外商投资项目1472项,吸收合同外资41.04亿美元,实际引进外资30.48亿美元。三是进一步深化外贸企业体制改革。重点推进东方国际集团下属公司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在第三层次企业探索股份合作制改制,促进外贸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制定并实施《生产企业、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登记暂行办法》,将企业自营进出口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并按公平、公开、规范的原则,改进配额分配办法,健全配额调剂制度,促进出口创汇。到年底,全市外贸出口187.8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7%。
(8)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积极推进市郊土地延包工作,已有2119个村基本完成延包的各项工作,占全郊区农业村镇的92%,合同签约率平均达到98%,承包耕地面积18.64万公顷。二是以郊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为重点改革农副产品流通体制。在一区两县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郊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市郊各区县积极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行政首长负责制,逐步落实“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和粮食收购市场管理责任。同时,鼓励农民以个人投资、合伙、参股等多种方式自组流通组织参与农副产品的流通,形成多渠道、多形式的农副产品流通格局。三是以完善小城镇体制为重点调整市郊产业和城镇规划。有关部门积极编制朱家角镇、李塔汇镇、合庆镇的小城镇建设和改革试点规划。同时在市郊加大土地整理开发工作力度,规划产业区域,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农民向小城镇集中创造了条件。
(盖戈 宗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