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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7年,上海市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1996年市城区工作会议和市农村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各级民政部门指导贯彻实施《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范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组建街道监察队,完善街道城区综合执法机制,强化街道综合协调权、人事协管权。以“居委会建设达标升级活动”为抓手,开展居委会全面建设,推行“居务公开”活动。调整了街道、居委会规模,使管辖范围更趋合理稳定。组织指导开展全市第五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对新一届居委会成员18000余人进行了全员培训。进一步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继闵行区、青浦县后,松江县建成市村民自治示范县。在全市推选“村务公开”活动,召开“村务公开”经验交流会,提高村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在全市第三次表彰农村基层先进时,表彰了22名乡镇长、68名村委会主任、31个村委会。
(崔校军)
【全市居民委员会举行换届选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的规定,全市进行了第五次居委会换届选举(闵行、嘉定、奉贤、崇明、松江等区县于1996年已与村民委员会同时换届)。选举后,全市共有居委会3361个,居民小组121359个。选举产生居委会干部18407人,其中主任3109人、副主任1577人;党员7331人,占39.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8039人,占43.7%;45周岁以下5707人,占31%。
(崔校军)
【居民委员会开展全面建设】 以“居委会建设达标升级活动”为抓手,以1996年市城区工作会议对新时期居委会建设的要求为基本内容,全面开展了居委会的组织、干部、业务、制度、基础设施等建设,强化居委会在社区职能,发挥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使其逐步走上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至年底,经考核全市60%的居委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其中二级居委会占15%,一级居委会中5%。
(崔校军)
【推选村务公开活动】 3月,按照率先在全市民政系统推选政务公开的部署,下发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的通知》,规定了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主要形式、时间及保证措施。4月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农委、市民政局联合在青浦县赵巷镇方东村召开上海市农村镇(乡)村政务公开工作现场会,明确村务公开由“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监察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业务指导”,由点到面,全面推选。至年底,全市70%的村建立村务公开栏,30%的村制定村务公开制度,50%的村委会公开内容经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公开,公开内容立卷归档。
(周莲华)
【表彰农村基层先进】 11月13日,市民政局和市农委进行第三次“上海市先进乡镇长、先进村民委员会、先进村民委员会主任”表彰活动,共表彰了22名乡镇长、31个村委会、68名村委会主任。这次表彰采取新闻发布会形式,运用新闻媒介进行宣传。
(周莲华)
[青浦县徐泾镇前明村展示村务公开栏 (汪子平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