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黄浦、南市、卢湾、静安、宝山、闵行、嘉定和浦东新区共14个区。总面积2051.06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31.77%;人口961.2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3.69%。
1996年,区级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按各区的统计,14个区中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0%以上的、区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均占全市区总数的85%强。按照“抓大放小”的部署,市轻工系统的小企业下放到区里,为上海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了有利条件,为发展区级经济提供了新的增长点。引进外资的力度加大,100万美元的项目和科技含量高的项目有新增长。
市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果。由各区投资、集资组织或参与组织实施市重点工程和城区市政工程的形式,成为加快上海市政建设和旧区改造的一个特点。
“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新体制开始形成,城市管理力度加强。街道办事处从108个调整为98个;派出所对应设置基本完成,市公安局撤并130个公安派出所,建立71个公安警署;静安、卢湾等4个区的房管、环卫派出机构已下放到街道,实行属地管理,54%的街道实现工商与街道对应设置;14个区共招聘3759名居委会专职干部,居委会“空白点”绝大多数得到消除;各区普遍实行街道税收金额返回政策,使街道、居委会的财力得到加强;街道城建执法队全部建立,城建执法工作开始形成合力。市级文明住宅小区数比上年增加43%。
(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