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6年全市办理结婚登记89000余对,比1995年增加6.7%,其中上海市公民与外省市公民通婚有12000余对,占总数的14%;全市办理协议离婚登记10600余对,比1995年增加8.9%;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3800余份;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290份;宣布无效婚姻,撤销登记14对。全市20个区县和石化地区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统一配备了电脑,婚姻档案开始实行电脑化管理。市和各区县婚姻登记部门积极参加政府机关“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树立良好形象。全市办理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结婚登记3000余对,比1995年增加2.4%,涉及46个国家和地区;办理涉港、澳、台,涉华侨协议离婚90余对,比1995年增加25%;接待涉外婚姻咨询5600余批、7300余人次,涉及68个国家和地区。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根据《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对在沪从事非法涉外婚姻介绍活动的2起违法事件进行了查处,没收非法所得300万日元。加强对“上海市涉外婚姻咨询服务中心”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进行业务政策培训,使其规范服务。开发涉外婚姻档案电脑软件,输入2万余对婚姻当事人的资料。于年初起开展家庭美德教育系列活动:以“弘扬中华美德,建设文明温馨家庭”为主题,开展家庭美德及行为规范大讨论、“十佳敬老家庭”评选、家庭美德格言征集和组建家庭志愿者队伍为载体,吸引了150万户家庭参与活动。在弘扬家庭美德同时,反对和制止家庭暴力,对婚外恋的不道德行为进行谴责,对毁容案给予打击。
(林克武 俞桂芳)
【《上海市国内婚姻介绍服务机构管理规定》颁布实施】
8月,市民政局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起草、颁布《上海市国内婚姻介绍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明确了国内婚姻介绍服务机构的性质、应遵循的原则、申请登记的手续和程序、主管与协管部门的职责等内容,为全市的国内婚姻介绍服务机构的规范有序管理提供了依据。该管理规定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林克武)
【开展“两地婚姻”情况调查】
针对上海市公民与外省市公民通婚这种“两地婚姻”现象的增加,市民政局和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成立课题组,专门对“两地婚姻”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对象为“八五”期间在上海登记结婚,一方为上海市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常住户口的夫妻。采取随机、分层、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在全市随机抽取602个居(村)民委员会,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家庭逐户进行问卷调查,收回有效调查表3600份。通过数据分析,就“八五”期间“两地婚姻”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矛盾的对策和建议,向市政府写出调查研究报告,供市领导决策参考。
(林克武)
【颁发《〈关于解决本市公民私下领养弃婴的处理意见〉的补充规定》】
1996年全市批准办理收养登记500余例,接待来访咨询3490多人次,发随访信函300余封。市民政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对上海市公民事实收养中的特殊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针对具体问题,于7月联合下发《〈关于解决本市公民私下领养弃婴的处理意见〉的补充规定》,为收养当事人解决了实际困难。进一步扩大区县民政局开展办理收养登记业务的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已有闵行、浦东新区、嘉定、宝山、青浦、松江、南汇、奉贤、金山、崇明10个区、县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开展收养政策咨询、证明材料审查等收养业务工作,方便了收养当事人。
(林克武)
【’96“上海十佳敬老家庭”受表彰】
9月26日,市妇联、市老龄委、市老年基金会及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等6家新闻媒体联合表彰“上海十佳敬老家庭”,他们是:胡鸿飞、陈文娟家庭,王诚基、陈毓娟家庭,穆铮家庭,徐根宝、何德仁家庭,周伟祺、王新萍家庭,王青南、沙美英家庭,薛鹤龄家庭,曾绍先、中叔皇家庭,施玉珩、李秀娟家庭,何灿生家庭。潘红妹等30户家庭同日被授予“上海敬老好家庭”称号,这些家庭的共同特点是全体家庭成员对老人在物质上赡养、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藉。
(竺伟倩)
【沪上首次征集家庭美德格言】
该项活动于8~10月由市妇联、《新民晚报》社联合推出。家庭美德格言强调以夫妻和睦、尊长敬老、以德育儿、善待亲友和邻里团结为重点,既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又融合现代文明思想。活动共收到应征格言5000余条,经有关方面筛选,有69条入围。最后由评委以投票方式评出3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和50名入围奖。
(刘瑞李)
【《上海家庭美德行为规范》初步形成】
4月始,市妇联与上海电视台《生活广角》栏目共同推出家庭美德大讨论征文活动。从2000多篇应征稿中选择10户家庭的事迹,拍成家庭美德专题片在该栏目中播出,同时辅以50多位社会学者、新闻工作者在荧屏上各抒己见,引导各阶层市民就“上海家庭应当具有怎样的道德素养”等48个问题展开大讨论,并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市民与社会》栏目开设系列讲座,当场接受听众提问和咨询。10月,与《文汇报》社联合征集“上海家庭美德行为规范”,收到应征稿近200篇。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年底,《上海家庭美德行为规范》“十要”已初步形成,内容如下:夫妻恩爱要平等;孝敬父母要贴心;婆媳相处要宽容;教育子女要重德;兄弟姐妹要谦让;亲友邻里要互帮;持家立业要勤俭;有事共商要民主;生活文明要守法;社区建设要尽责。
(刘瑞李)
【召开“从婚外恋现象谈家庭美德建设”大型座谈会】
随着杨玉霞毁容案的发生、审理和判决,婚外恋现象日渐引起人们的关注。为了弘扬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确定的“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团结”为主要内涵的社会主义家庭美德,11月20日,市家庭文化建设促进会与市婚姻家庭研究会联合召开“从婚外恋现象谈家庭美德建设”大型座谈会,两会会员、社会学者、司法人员、有关专家及妇联干部共70余人出席会议。与会者剖析了婚外恋现象增多的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列述了这一现象蔓延的危害。与会人员较为一致地认为,全社会在婚恋、家庭道德观上要倡扬男女平等、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广泛宣传爱情的专一和忠贞,宣传夫妻间的调适,树立家庭和社会责任感,通过舆论导向、道德教育、文学艺术、社会治安等,摒弃、谴责和制约那些置社会公德、家庭责任于不顾,任私情恣意的婚外恋现象。
(俞桂芳)
【首次进行家庭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状况调查】
5月,市妇联配合有关方面,在全市范围内首次进行家庭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状况调查,以召开各类座谈会和发问卷的方式进行,收回问卷1400份。结果表明:沪上家庭户均2.9人,以核心家庭为主,平等、独立、自主的家庭关系成为主导,人们的个体意识增强,婚姻质量提高,69%的夫妇认为维系自己婚姻的主要因素是深沉的感情,61%的夫妇经常以平等的方式相互沟通。55%的家长认为与子女相处更应该注重以身作则,35%的家长主张应用谈心、说理方式与孩子沟通。家庭的消费及伦理重心下移,72%家庭的子女消费占据全家消费的首位,子女教育成为家庭的首要目标,63%的家庭谈话涉及子女教育。人们对“勤俭持家”的传统赋予新的理解,不再囿于“将消费压至最低水平”,75%的家庭认为“按经济条件许可”进行消费,就是现代的“勤俭持家”。53.6%的家庭赡养老人的方式是“分居,但常去看望”,这比1989年上升5.3个百分点,有37.7%的家庭与老人同住。敬老问题仍较突出,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尚被忽视。邻里关系中情感交流渐趋疏淡,互惠互助含量提高。家庭文化生活日趋多元,看电视、听广播仍然是首选的项目;人们对某种文化娱乐方式爱好的生存周期大为缩短,21%的家庭追求新的娱乐方式;28%的家庭参加以楼组为单位的家庭文化活动。
(俞桂芳)
【10万户家庭参与普陀区家庭读书成果系列展活动】
为纪念江泽民为普陀区图书馆新馆落成题词10周年,由普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区总工会联合主办的以“图书馆,我们的终身学校”为主题的家庭读书成果系列展,9月3~8日在沪西工人文化宫展出。期间,还开展了文明家庭书目推荐评选、家庭读书成果演讲及“我和读书成才”征文等比赛,评选出107户优秀读书家庭和13户读书示范户。整个活动吸引了10万户家庭参与。
(万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