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年底,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标志着妇幼卫生工作的法制化管理上了新台阶,母婴保健事业进一步纳入各级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据1996年儿童体格发育调查报告显示,0~6岁儿童体格发育中体重、身高两项主要指标均比10年前有明显提高。各级妇幼保健部门十分重视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积极开展临床保健科学研究,努力引进新的技术,如普及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覆盖率达80%;全面开展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的筛查工作等。创建爱婴医院、爱婴区县的工作得到巩固和发展,母乳喂养率持续上升。
(张芸珠)
【6个区县通过“爱婴区县”评估】
继上年卢湾区率先通过爱婴区评估后,长宁、普陀、闸北、宝山等区,浦东新区及金山县于1996年先后通过市级评估建成爱婴区县。至此,全市共有7个区县被评为爱婴区县,其余区县也积极投入创建爱婴区县活动,并均已申请达标考核。
(张芸珠)
【印发《关于本市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市卫生局于3月13日印发《关于本市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凡在上海市各级各类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均要作新生儿疾病筛查。(2)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由上海儿科医学研究所、上海市儿童医院和上海医科大学附属儿科医院3个单位负责,承担医务人员培训、标本收集、标本检验和质量控制,并做好检出病人的治疗、随防工作,每季度向市卫生局上报筛查情况。(3)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暂定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今后增加项目需报市卫生局审批。(4)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的检验收费标准按市卫生局、市物价局1994年7月1日颁发的收费标准执行。(5)各接产医院指定妇产科或新生儿科专人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张芸珠)
【开展1~7岁儿童单纯性肥胖症调查】
市卫生局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参加全国九大城市1~7岁儿童单纯性肥胖症流行学调查。对市区1.32万名1~7岁儿童进行了调查,受检率为97.87%,筛出超重儿童763人,超重率5.75%。其中肥胖儿348人(男199人、女149人),检出率2.62%,肥胖儿的检出率随年龄增长而增高(1~3岁占调查年龄段数的0.73%,4~5岁为4.56%,6~7岁为6.40%;4~5岁肥胖儿299人,占全部肥胖儿的85.91%)。调查结果显示:肥胖儿出生时体重显著高于对照组;肥胖儿在婴儿期添加米粉时间早于对照组;肥胖儿的食物摄入量、食欲(肥胖儿喜吃肉类、油炸食品、甜食)、进食速度均高于对照组;肥胖儿父亲或母亲家庭中发生肥胖的人数显著高于对照组;肥胖儿高血压发生率及平均血压值明显高于对照组。
(张芸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