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又取得长足发展。
全市建筑施工总量达8000万平方米,总产值达480.41多亿元。全年住宅投资额433.88亿元,商品房投资687.29亿元。建成了沪宁高速公路(上海段)、延安高架路西段、延安东路隧道南线、长江引水二期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上海图书馆新馆等一批优秀现代建筑。世界贸易商城、金茂大厦、上海大剧院、地铁二号线、浦东国际机场等一大批新的标志性建筑正在顺利实施中。这些项目的建成和在建,展示了上海建筑业的整体实力和水平。
房地产业,全年完成开发总量4000多万平方米,竣工住宅建筑面积1809.4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1%;批租土地207幅,总面积近380万平方米,与上年相比呈下降趋势;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发展,物业管理有所加强,住宅建设及与之相关的产业,正日益成为国民经济新增长点和市民消费的热点。
建筑市场管理逐步走向规范,相继出台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工程承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法规、规章。年内开展了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推行建设工程从设计、施工到考核、验收的全过程监理和结构工程责任制,健全以“业主负责、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用户评价”为主要内容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了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发包市场从无形转为有形,“公开、公平、公正”地通过市场选择队伍,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推出并实施了一批建设、设计和施工工法标准,成立了市工程建设职业资格注册中心,进一步健全了市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机构,加大了对建设行业、建筑市场、建筑队伍的管理力度,使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科技在工程建设中进一步发挥作用,市重大工程项目大剧院和虹桥机场大机库全钢结构屋架,分别用钢结构件6000吨和3200吨,采取“工厂生产、现场拼装、整体提升、电脑程控、一次到位”新工作法,为国内外同行称道。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在80年代中期起步,90年代初期发展的基础上,基本趋于成型和成熟,形成了一整套规范和经验,被国家建设部推广到全国范围,受到普遍关注和好评。
房地产业改革进展幅度大,效果好。一是制订颁发了《关于搞活本市房地产二、三级市场若干规定》,并在浦东新区、长宁区和青浦县进行公房售后差价交换试点,同时实施扩大内销房出售对象和降低房地产交易税费政策,较为有效地推动了商品房的消化和吸纳。二是调整公有住房租金,通过政策调节,促进公房出售。1998年12月底~1996年9月,全市按1998年方案出售公房46800多套,约268万平方米,累计已售出公有住房68万套,约3400万平方米,达到可售公房总数的一半以上。三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通过筹建成立市和区、县房地产交易市场,实行交易信息联网,提高了市场透明度。四是颁发实施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以利于强化公积金管理,维护公积金缴存者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发展。五是探索建立有偿解决住房困难新机制,根据解困对象不同收入水平,采取相应的政策和办法,研究建立从无偿解困向有偿解困、从政府单一渠道解困向社会多元化解困转化的机制,加快住房解困步伐。
在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方面,于年底编制完成了《上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范》,提出了土地利用、调整、挖潜的思路和对策,对控制土地一级市场起到重要作用;贯彻实施了国家《土地管理法》,对内资开发6类用地实行有偿使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成立了市平价房发展中心和销售中心机构,通过政策调控平价房市场;出台了加快中心城区危棚简屋改造步伐的新措施,通过简化审批手续,减免有关税费,提高开发商的积极性,推动旧城区改造。
与此同时,积极抓好公房售后的物业管理,全市已有物业管理企业1840多家,并研究、起草了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规章;研究和规划了住宅产业现代化方案。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房地产业将逐步成为上海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得以更快地发展。
(陈灵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