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6年上海住宅建设继续快速发展。全年共投资433.85亿元,建成住宅1509.48万平方米,公建配套占住宅竣工面积10.1%。全面建成开鲁新村、泗塘新村三期和仙霞新村(北块)3个居住区,完整建成25个街坊,年内,列入市政府实事的住宅建设项目全面完成。为了进一步做好动迁工作,以动迁居民安置基地的配套建设为重点,进一步缓解住宅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市住宅发展局主动深入到有关区,了解掌握了72个安置动迁居民的基地在交通、供水、排污、入学、购物、就医、社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112个问题。为了解决住宅配套建设的矛盾,达到住宅配套建设“新帐不欠,老帐逐年还”的要求,加大了住宅建设配套资金的投入,配套费安排比1995年增加18%。为了加强住宅建设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健全了区县住宅建设管理机构,理顺和落实市和区县两级住宅建设管理机构在规划、计划、配套建设、竣工交付把关等方面的管理职能,从而实现了住宅建设全过程管理。同时,在统征基地开发建设的资金筹措、降低开发成本、开发组织形式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新办法,加快了开发建设进度。至年底,在市统征的1.5万亩土地开发中,已累计完成工作量的64%,住宅施工面积累计达到500万平方米,竣工住宅累计达到388万平方米,占规划住宅面积的49%。在全市新统征的2万亩土地开发项目中,已基本做好了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市住宅局与14个基地开发牵头单位签订了委托开发建设协议,规定了双向责任。有三分之一的基地已与农方签订了吸收劳力和养老“大包干”协议,为1997年开发建设创造了条件。
(张洁)
【《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实施】
市政府(1995)第21号令发布《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市住宅发展局负责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的综合协调及交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各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新建住宅配套建设的督促实施及交付使用的监督管理。为此,市和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建立了执法队伍,举办了执法培训班,已有158人经考核取得执法证。建立了市和区县两级执法接待“窗口”,规定了“一固定、四公开、四不准”的执法要求,即接待“窗口”固定,设有统一醒目的标牌:接待时间公开,有关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审核制度公开,接待人员编号公开,监督电话公开;不准私下受理“交付使用”审核的申请,不准违反“两人执法”的原则,不准以权谋私受礼,不准故意刁难申请单位;坚持严格执法的原则。市住宅局与市公安局和市房地局建立了协同执法的工作网络,并将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1996年,市和区县两级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经过严格审核,对837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核发了入住“许可证”,并对1995年底以前已报竣工的1284万平方米住宅核发了“确认单”。市住宅局对委托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核发入住“许可证”的住宅抽查了10%,以确保交付使用的新建住宅满足居民入住的基本要求。
(张洁)
【竣工安居房62万平方米】
年初,安排安居房施工面积76.8万平方米,计划竣工60万平方米。为确保安居房建设计划的顺利完成,首先,在年初市人代会明确全年住宅建设
任务后,即将安居房建设计划下达到各建设单位,为竣工创造了条件。其次,抓紧建设资金的筹措到位。1996年国家给上海第一期安居房专项贷款3亿元及上海4.5亿元配套资金于10月初到位,国家第二期2.5亿元专项贷款和上海3.75亿元配套资金于12月份到位,市住宅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行市分行及时将贷款额度分解落实到有关建设单位,保证了安居房建设资金需要。第三,进一步提高集中开发安居房的比重。1996年安居房建设由近30家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其中由市安居房开发中心、市平价房发展中心等市集中建房单位承担的比例比1995年有较大增加。第四,加强日常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安居房在建设、配售过程中的有关矛盾,保证安居工程优惠政策的落实。经过努力,全年共建成安居房62万平方米,加上1995年竣工55万平方米,累计将使3.02万户人均4平方米以下的困难户得到解困。
(张洁)
【11个区县已成立住宅发展局】
1995年2月上海市住宅发展局成立之后,黄浦区、闵行区、浦东新区、嘉定区、卢湾区、宝山区、南市区、徐汇区、普陀区、闸北区和奉贤县等11个区县已相继成立了住宅发展局。区县住宅发展局的职能与市住宅发展局对口衔接,主要负责本区县住宅建设的发展、组织、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组织编制本区县中、长期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住宅建设(包括商品住宅)投资计划、施工计划和市政、公用、公建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会审以区县为主开发的新居住区详细规划、总体设计方案和综合开发实施计划;负责组织对本区县居住区竣工交付的综合验收,核发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具体安排本区县住宅建设用地,组织和协调住宅用地的征用和开发,做好建房基地的综合平衡;组织、实施中低收入职工的住宅建设和地方财政统建住宅的建设;负责本区县住宅建设配套费的征收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收缴归集和管理使用;组织本区县住宅建设立功竞赛活动等。
(张洁)
【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参与住宅规划会审】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市规划管理局和市住宅发展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新建住宅规划和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要求建设单位就该基地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建等配套情况书面征询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的意见;各区县规划部门向市规划局上报住宅区建议性详细规划前应会同住宅建设管理部门会审规划中的总体布局以及公建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项目安排;在住宅建设过程中,规划管理部门和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对住宅配套建设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区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参与住宅规划的审核有利于克服过去住宅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衔接不紧密所带来的诸多弊端,有利于加强住宅建设全过程管理。
(张洁)
【规划建设4个跨世纪示范居住区】
上海住宅建设已进入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的阶段,将按照大众性、超前性、科学性和示范性的要求,分批开发建设若干个跨世纪示范居住区。在规划和建筑设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居住区开发程序、住宅产业化、工程质量、住宅建设供应机制、物业管理等方面发挥导向和示范作用。市首批选定的4个示范居住区位于市区的东、南、西、北4个方向,用地总量1579公顷,规划建筑面积118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012万平方米,公建169万平方米,规划居住人口约50万人,建设周期5~10年。其中:东面三林城居住区位于浦东新区,东距浦东国际机场20公里,南依外环线,北靠规划中的中环线,横跨浦东主干道杨高路,用地约623公顷,规划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05万平方米,公建60万平方米,包括南平、永泰、金光、连江等4个住宅小区,居住人口约20万人。南面春申居住区位于闵行区,东至莲花路,南到贵都路,北靠春申塘,用地约156公顷,规划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32万平方米,公建24万平方米,居住人口约6.6万人。西面万里居住区位于普陀区,东邻新沪太路,南靠交通路,西接真北路、真南路,北至横浜路和新桥路延伸段,用地约200公顷,规划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70万平方米,公建30万平方米,居住人口约8.5万人。北面新江湾城居住区位于宝山区、杨浦区、虹口区的交界处,东靠闸殷路,南至政立路,西以何家湾车站和国权北路为界,北靠军工路。用地约600公顷,规划建筑面积360余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05万平方米,公建55万平方米,居住人口约16万人。
(张洁)
·小资料·
上海的高楼大厦
改革开放之前,24层的国际饭店曾经是上海的第一高度,延续了半个世纪。直到80年代初才被联谊大厦所取代。90年代初,48层、165米高的上海商城跃居上海第一高度。但在上海商城身旁,68层、288米高的恒隆广场已经动工兴建。而在建的浦东金茂大厦,建成后将达88层、420米高。据统计,上海的高楼大厦(指8层以上楼房),1991年底有862幢,1992年底有1013幢,1993年底有1194幢,1994年底有1304幢,1995年底有1523幢,1996年底有1953幢。
(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