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5年是上海工商行政强化管理的一年。年内在全市大力宣传和贯彻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宣传和贯彻市人大制定的《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上海市多层次传销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消费品展销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达的《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起草了《上海市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上海市广告经营单位资质标准》等一批重要管理规章,使上海市场在依法依章的轨道上进一步有序发展。9月18日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依法成立,开始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年内,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制止不正当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线开展了一系列经济检查执法活动。以贯彻《公司法》为契机,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注册办法;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活动;依法加强广告管理,停止在大众传媒中发布烟草广告;建立资料信息库,以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管理;强化对集市贸易市场秩序的管理;做好对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的管理工作。至年底,全市共查处各类经营违法、违章案件13239件,其中,万元以上大要案811件,罚没金额9231万元。共注销、吊销“三无企业”(即无资金、无场地、无实质性的生产和经营的企业)6746户。
(巢伟民)
【上海仲裁委员会成立】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并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自施行日起依法终止受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1995年9月18日,上海仲裁委员会依法成立,并开始受理经济等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的经济合同纠纷,已顺利地移交给该委员会处理。
(巢伟民)
【组织“重合同、守信用”考核命名活动】 1995年,在工商企业中积极推动崇尚商业信用,继续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重合同、守信用”考核命名活动。共考核命名“重合同、守信用”单位2151家。同时也开展了农用物资供应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了211户农贸供应单位的152份合同,合同金额1.11亿元,占全市农贸供应额的48.84%。为了配合这一活动,还举办了“查处利用合同违法”的专题培训班,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制定并推行了转销、居间、拍卖合同的示范文本,并会同市房地局制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出售合同的标准文本。至年底,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结案64件利用合同违法案件,对利用经济合同从事违法行为的当事人罚款83万元。有3件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巢伟民)
【查处不正当竞争案111件】 9月28日,上海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该《条例》补充细化了不正当竞争的若干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充实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执法手段。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全年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11件,罚没金额265万元。
(巢伟民)
【整顿多层次传销】 1995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上海市多层次传销管理暂行办法》,整顿了传销经营,从严审批多层次传销,共批准8家企业可以从事多层次传销经营,传销金额达4400万余元。同时,上海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查处非法传销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年内共取缔了6家非法传销企业和5处擅自设立的培训点。
(巢伟民)
【97家可举办消费品展销会】 6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第六号市长令发布《上海市消费品展销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在本市范围内举办的消费品展销会以及本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去外省市举办的消费品展销会均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登记管理”。至年底,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97家厂商,其中核准可在市内举办消费品展销会的有33家,核准可去市外举办消费品展销会的64家。
(巢伟民)
【全市内资企业已注册268970户】 至年底,全市各类内资企业达268970户,注册资本达59656562万元,其中国有企业68359户,集体企业160659户,联营企业16234户,股份制企业14314户,股份合作制企业8791户。各类公司达56497户,其中有限责任公司10598户,股份有限公司487户,公司合计注册资本达29186290万元。
(巢伟民)
【企业年检率达96.68%】 年内,结合全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对全市企业的年检工作圆满完成,年检率达到96.68%。通过年检,得知上海企业集团公司已达153户。同时,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将对300户老公司进行试点,逐步开展对全市46029户老公司的改制工作。这次年检查处不按规定办理年检的企业达1803户。
(巢伟民)
【222件违法商标被查处】 1995年,为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犯罪活动,仅1~9月,上海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立案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22件,其中商标假冒侵权案179件;已结案146件,处罚款261.28万元,责令赔偿50.13万元,收缴或消除商标标识295.36万件(只),收缴作案工具26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起。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重点在3个方面:(1)年内先后组织了全市性的保护知识产权执法、饮料市场整治、涉外商标使用、商标印制、汽车标志和音像制品等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万多人次,检查了1万多户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查获侵权假冒的服装、鞋袜、烟酒、食品、家用电器、钟表、音像制品等商品190473余件(只);(2)年内共查处涉外商标侵权案46件,其中较为著名的被侵权商标有阿迪达斯、雷伯克、3M、迪爱多娜、花花公子、飘马、雪碧、百事可乐、万胜、富士等。对情节严重的商标假冒、违法行为予以重罚重处。(3)年内组织召开了“保护知识产权,销毁侵权假冒商品现场会”,销毁假冒商品和标识748万余只(件),价值约3000万元;在南京路、淮海路等主要商业街开展《商标法》宣传、咨询及执法活动;在各报刊、电台、电视台刊播有关新闻报道或专题报道达60余次。
(巢伟民)
【宣传、贯彻《广告法》初获成效】 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开始实施,上海积极开展《广告法》的宣传工作,在全市设置《广告法》宣传标牌100余块,宣传灯箱158只,横幅257条,并设计了24辆车身广告,电子显示屏61条,还通过各新闻媒介,在车站、码头、机场及主要商业街上设点宣传。年内共举办《广告法》培训班279期,共有27302人参加。在宣传实施《广告法》的同时,上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加大执法力度,在主要商业网点开展专项检查21次,查处违反《广告法》案件108件,其中有非法经营广告29件,虚假广告17件,违禁广告25件,罚没金额162万元。并依法拆除了1452块交通护栏广告,拆除32只烟草广告灯箱,停止了广播、电视及影院中发布的烟草广告,并销毁了有违法内容的广告宣传品10万余份。至年底,上海有注册的广告经营单位2631户,全年广告营业额达44亿元,其中外汇营业额2.9亿元。
(巢伟民)
【建立信息库规范市场管理】 1995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市场登记,建立资料信息库,以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管理。在消费品市场中,加大了对集贸市场的管理,鼓励农民自产自销和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亮证经营等交易行为,以监控农副产品集贸市场的价格。在生产资料市场中,重点加强对汽车经营户的规范管理,对全市登记注册的各种汽车经营单位868家进行专项检查。其中,分布在社会上的629家,联合汽车市场内的169家,安亭汽车市场内的49家,浦东汽车市场内的21家,并对27家旧车经营单位、34家旧摩托车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在生产要素市场中,着重规范期货交易所会员单位的经营行为。经市政府批准,市工商局会同市证管办组成上海市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办公室,自7月8日,对全市各交易所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培训,已培训四期共484人,经考试合格的462人。至年底,上海有各类市场853个,其中消费品市场(包括集贸市场)773个,生产资料市场68个,生产要素市场12个。
(巢伟民)
【集贸市场重点整治街道交易点实行“六统一”管理】 上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自产自销农民入场交易以及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亮证经营的交易行为,来监控农副产品集贸市场的价格。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从严整治市场特别是街道所办交易点管理混乱缺斤少两突出的状况,全年收缴不合格衡器材1795件,各类罚款10余万元。取缔地下豆制品加工点80处,收缴一批加工设备、工具。对街道交易点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执行有关集贸市场管理的法规、规章,统一办理登记手续,统一执行各项收费和罚款标准,统一使用收费凭证,统一使用经营和管理标志,统一实施集市规范。已有34个交易点办理市场登记,30个交易点树立了标志牌。全市现有室内集市287个,占集市总数的59.54%。青浦、金山、奉贤等县实现了集市入室目标,集市交易环境得到改观。卢湾区的巨鹿路集市、徐汇区的五原路集市和静安区南阳路集市在全国卫生城市检查中得到好评。上海对集市交易点实行的“六统一”管理方法,在10月国家工商局在沪召开的全国35城市消费品市场监督管理会议上,得到充分肯定,并予以推广。
(巢伟民)
【注册个体工商户达155672户】 至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总数已达155672户,从业人员211349人,自有资金12亿元。私营企业数量和注册资金,自1991年以来连续5年,年年翻番,从1991年的2288户,注册资(本)金9799万元,发展到1995年的39819户(其中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9501户),从业人员42.8万人,注册资(本)金230亿元。上海个体私营经济纳税13亿元,吸纳劳动力63万人,占全市劳动力的12%强。经营行业仍以商业、修理、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为主,占95%。而且规模不断扩大,档次逐步提高,户均注册资金近60万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已达30户,并出现了4家私营集团公司。科技型私营企业达1400户,居全国领先地位。年内,私营企业中还出现了钟点秘书公司、艺术中心、快速公司、公关公司等新兴行业的企业。
(巢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