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1994年决算】 8月23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海市1994年决算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1994年是我国新财税体制运行的第一年,市与区县两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顺利运行,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税制顺利推进,较好地完成了预算;但1994年预算执行中还存在财政补贴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过大、财政收入部分流失等问题。建议市政府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税收征管,为上海财政的进一步好转而努力。常委会批准了上海市1994年决算。
(柳小梅)
【讨论市政府机构改革情况报告】 4月27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政府机构改革是上海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符合中央精神,试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各方面的反映基本是好的。要求市政府按照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继续深化机构改革,认真总结经验,理顺关系,提高效率,及时解决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政府机构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柳小梅)
【讨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6月15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报告》。常委们认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深化企业改革创造良好外部条件的一项重大措施,势在必行。这项改革,关系到全市城镇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既要积极又要慎重。常委会要求有关部门在试点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特别要注意考虑退休职工、疾病较多者和效益差的企业的困难,抓紧完善改革方案,为在全市推开这项改革创造条件。委员们对改革方案提出了一些意见。
(柳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