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平时供应 2003/12/31 9:38:19
解放前,上海水产品的年消费量,约占全国销量的三分之一,平均每人年消费量约16公斤。民国22~25年(1933~1936年)四年间平均每年为6.05万吨。民国29~30年上海已沦陷于日本侵略者,由于当时租界尚未撤销,集于上海避难者甚多,水产品的消费量反比抗日战争前为多。民国29年水产品消费量7.21万吨,比民国22~25年的平均数增加19%。民国30年为7.44万吨,为抗日战争期间上海水产品年消费量的最高年份。民国30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沦陷区经济陷入混乱,上海人口相对减少,水产品的消费量也大幅下降。民国31年骤降至3.86万吨,仅及民国30年的52%。民国32年上升到4.25万吨。民国33年适逢鱼汛丰产,达到6.34万吨,民国34年1~4月只有1.27万吨。
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着水产品生产逐渐恢复,供应量也逐年增加,民国35年达到5.65万吨,民国37年为7.04万吨。
解放前,上海水产品市场供应的品种结构,以海水产品为主,约占60%。咸干品次之,约占25%(其中有一部分由上海转口内地),再次为淡水产品,约占15%。
解放后水产品市场供应的几个阶段:
1949年上海解放至1958年:水产品数量、品种较多,敞开供应。解放初几年,市场供大于求,1950年海鲜平均每天销约40吨,由于水产生产的季节性,淡季时曾出现供不应求。1952年5月,大、小黄鱼、咸黄花鱼等最多一天到货达2500余吨。1954年4月下旬,10天涌到小黄鱼1万多吨。1955年5月海鲜到1.59万吨,市场供应十分充沛。第三季度淡季时,到货虽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但出现供不应求现象。1956年水产品大量集中,当年存在着供过于求、大力推销和供不应求、供应紧张并存的局面。1957年水产品供应渐趋缓和。1958年春夏,市内外供求活跃。第三季度海鲜生产淡季,市场供应日趋紧张。11月出现市民午夜排队买鱼,仍不免空手而归。工厂及市郊人民也很少吃到鲜鱼。由于其他副食品少,带鱼更加旺销,平均日销250~300吨,最高一天(11月30日)达620吨。打破了历史市销纪录。据1953~1955年有关资料,上海副食品的零售总金额中,水产品的比重逐年上升,显示了水产品在上海副食品市场供应中的重要地位。详见下表:
年份
|
全市主要副食品零售金额(元)
|
水产品零售金额(元)
|
水产品所占比重%
|
1953
|
414305004
|
78435683
|
18.93
|
1954
|
381040545
|
82866620
|
21.74
|
1955
|
333581918
|
77618354
|
23.26
|
资料来源:上海市水产供销公司档案。
1959~1963年9月:上海水产品首次实行凭票供应。猪肉供应暂遇困难,一度由鱼弥补,称“以鱼顶肉”。此外,还组织了“投资吃鱼”和机关生产自给。后阶段供应情况好转。1959年2月21日起,为了稳定市场,便利消费,合理供应,减少排队购鱼的拥挤现象,经中共上海市委决定,上海鱼货实行凭票供应。《上海市鱼货凭票供应暂行办法》规定,凡上海市市区和原东昌区常住户口的居民,不分大小口,每人每旬发给买鱼券一份,鱼券购量每旬公布一次。2月下旬暂定8两(注:老秤,即250克)。此外,医院病员、产妇、托儿所、婚丧等用鱼,掌握供应;单位伙食团和商业用鱼,则视货源情况适当照顾和统一安排;外地来沪学习或工作人员和团体,按实际情况发给买鱼券。凭票供应的鱼货品种,包括海水鱼、淡水鱼和咸干鱼。开始实行鱼货凭票供应,得到广大居民的欢迎,但也出现旬初松、旬末紧、甚至买不到鱼的情况。1959年全年供应量超过了过去任何一年。1960年10月1日起,因水产品货源趋紧,扩大凭票品种范围,原来敞开供应的虾米、虾皮、虾干、鱿鱼干、水产糟醉品、水产罐头、水产熟食品等也划入凭鱼票供应范围。1961年4月,猪肉供应暂遇困难,从4月中旬起每月两旬的肉票供应鱼,称“以鱼顶肉”。这个办法只适用于居民凭票供应部分。居民每张肉票原供应肉100克,改为供应鱼200克,可购买鲜、咸、罐头制品及熟食等各种鱼类。至当年12月底,“以鱼顶肉”结束,并回收肉票101742437张,供应水产品1.27万吨,占居民水产品凭票供应量的16.83%。1962年,由中共上海市委工业部统筹组织上海市区的纺织、机械、冶金、仪表、电力、财贸、物资、大专院校、科技等系统所属单位共1756户,划为56个组,由56个单位组出面对口与1960年划归上海市的嵊泗人民公社签订协议。各单位共投资281万元,为嵊泗公社的一部分木帆渔船改装成机帆渔船52对;嵊泗公社则将增产部分鱼货供应给这些单位,使职工(共约80万人)增加吃鱼(称“投资吃鱼”),并委托上海市水产供销公司分发供应。1962年4月~1963年4月共供应鱼4215吨。由于嵊泗1963年1月划回浙江,未能按原协议调给鱼货,于5月份中断供应。1962年组织机关生产自给水产品。参加的单位:上海市有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劳动局、海运局、港务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警备区后勤部、空军总部、陆军“741”部队、上钢一厂、上钢三厂和沪东等8个船厂以及联合投资造船的单位,外省有山东煤矿管理局。共有渔轮31艘。其供应方式和方法为:(1)基本自卸自食;(2)全部自卸自食;(3)固定供应量:每人每月约2~2.5公斤;(4)按投资金额每元每年吃鱼0.5~1公斤,凡分散的单位,按零售价由就近菜场供应;集中一个头的单位,按批发价由水产批发部供应。1962年全年供应水产品约5600余吨。
通过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副食品供应情况好转,水产品货源增多。1963年1月8日起,原凭鱼券供应的各类水产罐头,敞开供应。5月1日起,凡是用梅子、王古、带丝、水尺等加工的熟食品,敞开供应。6月1日起所有凭票供应的水产熟食品全部敞开供应。8月17日起原规定凭鱼票供应的海味品虾米、虾皮、虾干、鱿鱼(包括水发)、螟蜅(包括水发)等都退出凭票范围。9月30日开始,居民和集体伙食单位,在一般情况下,供应敞开。实际上,6月以后菜场卖鱼已不凭票或凭票不限量,鱼销量反逐渐下降,鱼票回笼率低至20%。
1963年10月~1968年:水产品敞开供应,但品种较为单调。前期带鱼设法推销;后期市场供应又趋紧张。1963年10月3日起,取消凭票买鱼。敞开后销量正常。冬汛带鱼大量涌到,市场供过于求,动员零售部门大力推销。最高一天(12月15日)市销近850吨。1964年5~6月上海渔轮产量高,浙江调来乌贼又多,从6月11日起,鲜带鱼按牌价7折供应。21日起,零售鲜带鱼还奖励供应食油。凡居民和伙食团集体单位购买带鱼0.5公斤,奖励油票1两(旧市制,即31.25克),6月下旬共销水产品3880吨,其中鲜带鱼2935吨。8月9日起供应集体伙食团的带鱼还可享受批发价。至8月20日,停止奖励油票,25日停止集体伙食团享受批发价。11月中旬,冬季带鱼汛趋涌,每天的上市量都在1500吨左右。1965年,按照“旺季多销,淡季少销,适当储备,调剂淡旺”的精神,在二季度里动员零售推销,并三次削价处理。然而,这几年里,水产品品种较为单调,经常供应带鱼和乌贼,居民中称之为:“一长一短,一白一黑”。同时梅子、王古等小杂鱼也多。1966年,春夏汛销量增多,4月22日一天供应近900吨(其中小黄鱼600吨)。可是到第三季度,“文化大革命”高潮掀起,上海渔轮一度“停产闹革命”,渔轮产量急剧下降,全季比上年同期减少43%。从9月起,供应紧张,有时一天上市量仅50余吨。1967年10月,水产品供应趋脱销边缘,不得不压缩供应数量。平时每天供应90吨左右(其中海鲜50吨,咸干品25吨,淡水鱼15吨);星期天也只有150吨,还不到正常年景水产品供应量的一半。压缩供应后,菜场水产摊排队最早,队伍最长,居民意见纷纷。1968年,水产品市场供应仍然紧张。但配合“双抢”、“三秋”农忙工作,仍安排一定数量咸鱼,下乡供应。
1969年~1985年3月:上海水产品供应再次实行计划凭票—凭证—凭票定量供应。1969年3月下旬,为了维持市场供应秩序,水产品与青菜实行由菜场发票对口供应的办法。但居民拿了鱼票希望能买到品种、质量较好的鱼,矛盾无法解决,遂于7月取消了这个办法。1972年2月下旬起,居民分区按户,凭证(副食品购买证,通称“菜卡”)定点、定量、不定期,不分大小户,不分品种,每户供应水产品1公斤。1974年,改为不分大小户,凭证定点定量不定期每次供应黄鱼和花色鱼1公斤,其他品种随意购买。1980年8月,市区居民不分大小户,凭证每次每户供应什鱼1公斤,伙食团按核粮人数每人250克,行业用鱼按计划供应。一般以20天至1个月轮吃一次(货源多时,间隔的时间缩短)。1982年2月起,实行计划定量供应和敞开供应相结合,平价销售与议价销售相结合,市区和郊县市属户口每户每月凭证供应花什鱼1公斤,伙食团每人每月0.5公斤。计划定量供应的主要品种为150克以上的鲳鱼,100克以上的带鱼以及梅鱼、鳓鱼、鮸鱼、马鲛鱼、海鳗等。敞开供应的是小什鱼、马面鲀、青王占等。议价水产品有鱼、虾、蟹。1983年,贯彻全国水产会议精神,上海水产品市场供应实行“一保二活三管理”的方针。“保”,就是保证重点,照顾一般。重点是居民、幼托、医院病人和军特需的供应,保证将品种好、规格大、质量新鲜的鱼货优先供应给他们;照顾一般的单位伙食团和商业用鱼,按照计划和牌价保质保量供应,但不保证品种和规格。“活”,就是按照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在“保”的前提下,对水产品供应实行牌议价相结合。“管理”,就是制订有关水产品市场管理办法,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对水产品议价代销店规定毛利率;对个体水产摊贩规定营业时必须定点、亮证、标价。随着购调政策逐步放开,许多省市取消派购,凭证货源日益短缺,难以长期维持,于是1985年1月起,居民由凭副食品购买证改为凭鱼票定量供应的办法。凡上海市区常住户口的居民,每人每月发给鱼票1张,每张供应250克,市区通用。集体伙食团按核粮人数每人0.5公斤。凭票供应的品种为各种海、淡水鱼的鲜、活、咸鱼及箱装鱼、牌价小包装品等。一、二月份的水产品凭票供应,由于货源不足,品种较差,鱼票的回笼率很低,一月份约40%,二月份约60%,许多居民买不到凭票鱼,意见很大。1978年7月起,上海市水产供销公司和区副食品公司组织调运淡水活鱼上市,受到消费者欢迎。1979年4月10日起,提高水产品收购价格,但销售价格不变,由此所发生的价差亏损,实行财政补贴。以后开展议购议销业务,为了照顾市民的承受能力,又规定海水鱼四大品种(大黄鱼、小黄鱼、带鱼、鲳鱼)和淡水鱼七大品种(青、草、鲢、鳙、鲤、鲫、鳊)以及梭子蟹、毛蚶等议购不议销。对于水产商业部门因议价进平价销所发生的价差,作政策性亏损。1983年3月,规定除大、小黄鱼外都可议销,但为了保证居民水产品的定量供应,通过贸易货栈(交易市场)购进的水产品,大部分继续实行议进平出,差额贴补的政策。9月,调整为除黄鱼、鲳鱼外,其他海、淡水产品均可议购议销。1984年9月,又改为除大、小黄鱼外,都可议购议销。
1985年4月~1990年:水产品市场供应又恢复了敞开供应。1985年4月13日起,上海水产品供应实行价格放开,随行就市,按质论价,敞开供应。放开后,价格调节了供求,市场供应比较平稳,4~8月市区销售量4.53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8%,其中黄鱼、带鱼、鲳鱼、鳓鱼、乌贼、海鳗、马鲛鱼等7个品种1.28万吨(占28%),虾、蟹7950吨(占18%),什鱼1.69万吨(占37%),其他小商品7700吨(占17%)。平均每天上市量300吨左右,上市数量均衡,品种较多,形成了高、中、低不同档次,适应了多层次消费的需要。同时,购买方便,改善了放开前买鱼难的状况。1986年,市场一年四季有鱼、虾、蟹供应。食鱼难得到了缓解。1988年8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实施“菜篮子”工程计划,其中淡水鱼养殖在海洋捕捞花色鱼产量连年下降的情况下,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上海郊县从1978年发展精养鱼塘后上市淡水鱼逐年上升,淡水鱼供应占水产品总供应量的比重,由1979年的8.7%上升至1989年的34.8%,而且大部分是活鱼。在淡水鱼供应中,国营主渠道经营减少,大部分由个体商贩经营。淡水鱼的大量上市,水产品市场开始出现疲软现象。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政治风波时,上海市水产供销公司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市府的指示精神,向市场投放大量水产品,发挥了国营主渠道作用。1990年水产商品全社会零售量20.64万吨,其中国营主渠道为9.95万吨,占48.21%。1990年市场供应2000吨冷冻小包装水产品,列为上海市人民政府15项实事之一。1985~1989年,上海市民的水产品消费支出,占副食品总支出的20%左右。另按市区500户典型资料,上海市居民每人每年水产品消费水平,1986年为28.20公斤,1987年为23.64公斤,1988年为27.28公斤,1989年为22.68公斤,1990年为22.40公斤。
民国22~37年(1933~1948年)上海水产品供应数量表
单位:吨
年份
|
合计
|
海水产品
|
淡水产品
|
咸干品
|
备注
|
1933
|
51208.09
|
33716.75
|
7987.40
|
9503.94
|
|
1934
|
66142.32
|
38741.45
|
8475.46
|
18925.41
|
|
1935
|
64470.72
|
35443.85
|
8923.95
|
20102.92
|
|
1936
|
60265.99
|
37869.78
|
11802.58
|
10593.63
|
缺3、4月数量
|
1940
|
72063.36
|
41722.35
|
13408.32
|
16932.69
|
|
1941
|
74360.77
|
41366.57
|
13122.13
|
19872.07
|
|
1942
|
38642.95
|
27497.48
|
2861.99
|
8283.48
|
|
1943
|
42499.32
|
25344.89
|
2935.78
|
14218.65
|
|
1944
|
63353.45
|
36961.58
|
7899.81
|
18492.06
|
|
1945
|
12744.96
|
7263.01
|
3104.11
|
2377.84
|
1~4月数量
|
1946
|
56471.76
|
34754.82
|
8583.90
|
13133.04
|
|
1947
|
62143.19
|
39029.87
|
13581.40
|
9531.92
|
|
1948
|
70391.68
|
46285.84
|
12589.33
|
11516.51
|
|
资料来源:(1)《水产月刊》民国35年(1946年)6月1日复刊号。
(2)上海市水产供销公司档案《上海鱼市场逐年鱼货成交量统计》。
上海水产品零售总量表
单位:万吨
年份
|
数量
|
年份
|
数量
|
年份
|
数量
|
年份
|
数量
|
1950
|
5.55
|
1961
|
14.70
|
1972
|
17.25
|
1983
|
17.68
|
1951
|
9.05
|
1962
|
14.20
|
1973
|
17.00
|
1984
|
20.43
|
1952
|
9.45
|
1963
|
13.45
|
1974
|
19.50
|
1985
|
19.64
|
1953
|
10.75
|
1964
|
12.55
|
1975
|
16.15
|
1986
|
21.49
|
1954
|
11.15
|
1965
|
12.70
|
1976
|
14.60
|
1987
|
18.92
|
1955
|
11.55
|
1966
|
12.55
|
1977
|
16.75
|
1988
|
17.43
|
1956
|
9.70
|
1967
|
14.20
|
1978
|
16.80
|
1989
|
20.12
|
1957
|
10.75
|
1968
|
12.15
|
1979
|
18.37
|
1990
|
20.64
|
1958
|
12.05
|
1969
|
12.45
|
1980
|
18.27
|
|
|
1959
|
13.15
|
1970
|
15.95
|
1981
|
17.80
|
|
|
1960
|
13.80
|
1971
|
17.25
|
1982
|
17.20
|
|
|
资料来源:(1)上海市统计局《1986、1987、1988上海统计年鉴》。
(2)上海市水产局编《上海市水产统计资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