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室
2013/9/17 10:26:55
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区政协办公室是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设置的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区政协注重专门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发挥专门委员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作用。自九届政协以来,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履行职能的需要,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名称有所变化。每个专委会都由主席或副主席分管,每位常委担任一个专委会的主任或副主任,每位委员参加一个专委会。各专委会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结合本专委会的特点,开展学习、调研、视察、提案、信息、联谊工作,通过各类活动发挥委员作用。10年间,各专门委员会共组织会议和活动1227次,参加委员17125人次。
卢湾区政协第九届、第十届专门委员会设置及名称变动情况表
1994年1月~1998年4月(区政协九届一次常委会议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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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委员会 |
合并为文史与学习委员会 |
撤销文史与学习委员会 |
文史资料委员会 | ||
提案委员会 |
提案委员会 |
提案委员会 |
经济委员会 |
合并为经济与科技委员会 |
经济与科技委员会 |
工业科技委员会 | ||
城市建设委员会 |
城市建设与管理委员会 |
城市建设与管理委员会 |
教卫文体委员会 |
教卫文体委员会 |
教卫文体委员会 |
民主法制与社会事务委员会 |
社会与法制委员会 |
社会与法制委员会 |
台港澳侨委员会 |
港澳台侨委员会 |
港澳台侨委员会 |
民族与宗教委员会 |
民族与宗教委员会 |
民族与宗教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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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社区委员会 |